“法定假日不都是三倍工资吗?”江苏无锡,男子春节留守公司值班8天,机器一次没坏,他一天没干,满心期待拿6240元加班费。结果收假后老板拒发:你只是待命,没干活凭什么拿钱?男子一气之下起诉公司,法院判了,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
须某是个机电维修工,在无锡一家公司干了有些年头了。
今年春节前,公司找他谈话,说岗位特殊,春节期间机器得有人盯着,万一出故障没人修。须某没多想就答应了。打工人嘛,领导开口了,哪好意思拒绝?再说春节值班,三倍工资,算下来8天能多拿6240元,想想也挺香。
一、8天坚守,换来一纸空文
别人除夕吃团圆饭,他在公司守着。别人大年初一走亲访友,他还在公司。从大年初一到初八,整整8天,他每天按时打卡,一步不敢离开。嘴上不说,心里早算好了,这笔钱能给家里添点东西,再给孩子包个大红包。
可偏偏这8天里,公司的机器格外争气,一次故障都没出。
须某每天除了打卡,就是坐着发呆,偶尔刷刷手机,闲得浑身难受,却不敢擅自离开半步。
收假后发工资那天,他盯着工资条看了好几遍,翻来覆去找不到那6240元。
心里一下子就凉了。8天的坚守,就这么白干了?
他赶紧找人事问。人事的话,直接把他浇了个透心凉:你这不算加班,只是待命,没实际干活,按规定没有三倍工资。
须某当场急了:待命不是工作吗?我守在这里,放弃了过年,凭啥不算?
他去找老板理论,老板态度更硬:当初说的是让你帮忙盯着,没说让你加班。机器又没坏,你一天活没干,还想要钱?
这话换谁能忍?打工人就这么不值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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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审败诉,法院给出答案
须某咽不下这口气,直接起诉公司,讨要那6240元加班费。
身边的同事都劝他,稳赢的事,春节法定假日值班,给三倍工资不是天经地义吗?他自己也这么觉得,提交证据的时候,把8天的打卡记录都交了上去,信心满满。
结果一审判决下来,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
他懵了。怎么可能?我明明值班了,怎么就不算加班?
他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结果出来,维持原判。
这个结果一出来,直接冲上热搜,评论区吵翻了天。
有人说这老板太黑心,压榨打工人。也有人说法院判得没错,没干活确实不该给钱。
须某这8天的付出,就真的一文不值吗?待命和加班,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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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怎么说?值班和加班不是一回事
其实这事的关键,就卡在两个字上:值班和加班。
很多打工人都踩过这个坑,以为值班就是加班,最后白白吃亏。
咱们来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第44条写得很清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这里有个关键词——“工作”。
不是说你人在公司就算工作,得是实际提供了和本职相关的劳动,才算数。
须某是机电维修工,他的本职工作是维修机器。但这8天里,机器一次没坏,他一次没修过。法院认定,他这种情况属于值班,不是加班。
值班和加班,差别大了。
值班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工作强度低,可以休息。加班是为了完成经营性任务,和正常上班一样干活,不能休息。待遇自然不一样。
还有一条,《最高法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2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须某只证明了自己在公司待了8天,却没证明自己实际干了维修活。这也是他败诉的关键。
很多人觉得不公平:待命也是付出啊,须某放弃过年,守在公司,难道不算贡献?
这话没毛病,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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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某的遭遇,其实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春节值班前,一定要和公司确认清楚,是值班还是加班?待遇怎么算?最好留下书面记录。不然到最后,可能就像须某一样,白白付出8天,什么也得不到。
这事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替须某抱不平: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也有人理性分析:法律就是法律,没干活确实不该拿钱。
你们觉得,须某该拿这6240元吗?
如果是你,春节被安排值班8天,机器没坏、一天没干,你会去讨要三倍工资吗?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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