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四普专家组 编辑:冯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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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编者与几位九江文史专家共同参与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简称“四普”)浔阳区范围内的部分工作,主要负责现场分析以及相关史料的收集与整理。该项工作已持续近一年,目前仍有部分补充类别在调查之中。
2025年11月,专家组又承担了大中路历史文化街区内已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部分建筑情况简介撰写工作。其中既包括“四普”中的新发现,也包括前三次文物普查中已公布的文保项目。
本文即为上述两项工作的调查记录与整理成果。需要说明的是,文中涉及的部分遗存尚未申报文物认定;已申报项目亦尚未获得正式批复。
本文由浔阳区第四次文物普查专家组成员撰写,原载于2025年版《浔阳街巷》,经九江市浔阳区政协文史委员会授权刊发。
因全文篇幅较长,现分为系列连续发布。
老地委大院西区 2 栋
九江老地委大院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修建,据 1950 年 7 月的一份地图,本是靠城墙东南隅的一片荒芜菜地,随着设在庾亮南路 143 号(修道院)的九江地委为解决职工干部的住宿问题而在此陆续建了不少的住房,而形成了一个大院。1979 年地委机关又迁入此大院。因为其身份的特殊,在多年后的房地产开发年代,避免了被开发拆迁,至今形成了有多个年代建筑特征的“九江市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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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其各年代建筑的特点,约分为以下几类:
1. 五、六十年代建筑。大都建于文革前,多为二层,砖木结构,其中一些是用斗砖形式砌墙。外墙为裸砖(清水墙),两坡顶或四坡顶,木制门窗。
2. 七、八十年代建筑。该时期建筑多为三至四层,砖混结构,机制瓦二坡顶,外墙仍为裸砖墙面和木制门窗,但比早期宿舍楼增加了外阳台,外阳台的栏杆是那时期的水泥制隔板。
3. 九十年代建筑。此年代建筑多为六至七层,砖混结构,不再是裸砖墙面而是水泥粉面。屋顶也大都不用机制瓦而改为水泥平顶,门窗则为塑钢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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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 2 栋,该建筑建于六十年代,是这年代建筑中的姣姣者,虽在大院建历史街区的过程中修整过,但原结构仍得以保存。它为二层砖木结构,红机瓦,青砖清水墙,多坡顶,前有凸出的丁字形建筑,大部原木框方窗改为铝合金窗,两侧山墙上有三角形屋顶窗,上层有砖柱及窗台装饰。该建筑现为宿舍楼,住有 4 户人家。
老地委大院西区 8 栋
西区 8 栋,是原地委大院中的功能混合型建筑。该建筑为 L 型,二层,仿西式,砖混结构,多坡顶,红机瓦,屋上有简式煙囱。红砖清水墙,该建筑的特殊性在于有两种功能,其中一层为地委小车班使用,有十四个停车库,包括围墙形成一个独立停车场地。而二楼则被设计为住家,从另一方向由楼梯进出,其中部分房间可能早期用于小车班办公室等,目前都为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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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功能混搭的早期建筑,且保存情况良好,在本市范围已很少见,故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
老地委大院西区 9 栋
西区 9 栋宿舍楼,建于 1964 年,是一栋两层的仿西式建筑,砖混结构。多坡顶,红机瓦,屋上有简式烟筒。红砖清水墙,上层为早期的斗砖形式砌成,墙面上有砖柱和腰线装饰。木置方窗或条形窗,山墙上开有半圆形或方形小通气窗。屋南面两侧有内廊,大门上有雨蓬。是一座形状块面较多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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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筑是老地委尚在修道院办公时,为职工干部盖的宿舍楼,有特色建筑风格。历 60 余年后,现仍住有 4 户人家。它是老地委历史街区中的一栋历史建筑。
原地委副专员王华旧居
老地委大院西区 1 栋建筑,建于二十世纪 60 年代初,原为九江地委副专员王华居住。该旧居坐北朝南,一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 300 平方米,多坡顶,屋顶红机瓦,室内木地板,墙面青砖,前有内廊,正立面窗台由水泥拱券修饰。该建筑是九江计划经济时期机关大院的优秀建筑代表,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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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男,汉族,1919 年 12 月出生,河北省深泽县人,1937 年 11 月参加革命,1937 年 11 月入党,1949 年 3 月南下江西,1949 年 3 月至 1966 年 6 月先后任南城县县长、临川县县委书记、抚州行署专员、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抚州地委副书记;1966 年 6 月至 1968 年 10 月任国务院文化部副司长;1968 年 10 月至 1975 年 4 月任江西省革委会宣传文化组组长;1975 年 5 月至 1983 年 7 月任九江地委副书记;1985 年 4 月离休。
该房屋产权属市机关事务局,现为大院内聘用人员居住场所。
原市委书记王泽旧居
老地委大院南区 2 栋建筑,建于二十世纪 60 年代初,1983 年九江地市合并,王泽为首任九江市委书记时,曾居住于此。该旧居坐北朝南,一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约 300 平方米,多坡顶,屋面已改为铁皮瓦,室内木地板,墙面青砖。该建筑是九江计划经济时期机关大院的优秀建筑代表,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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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男,汉族,1921 年 11 月出生,河北省武强县人,1939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南下江西,1949 年 6 月至 1954 年 3 月先后任乐安县委组织部部长、宜黄县委书记;1954 年至 1973 年任中共抚州地委秘书长、书记;1974 年至 1984 年 8 月,先后任中共九江地委副书记、书记;1984 年 8 月任中共江西省顾委委员;1994 年离休。
该房屋产权属市机关事务局,现为南司社区服务中心。
老地委大院原新闻楼
新闻楼处于大院东区,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砖混结构三层楼房,清水红砖外墙,四坡九脊顶,红机瓦,四开大方窗。占地面积 297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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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楼曾是原地委机关行政处办公用房,八十年代前后,有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九江日报、经济日报等多家报纸记者站驻此,因而被称为新闻楼。这些驻此的报纸记者,为九江的发展做了大量的传播报导,为九江的宣传作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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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院的变迁,现在该建筑已空置,处于九江市委机关幼儿园的管理范围内。老地委大院新闻楼,是一个时代的历史建筑。
老地委大院原九江市档案馆
上世纪六十年代建筑,二层,主楼三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 740 平方米。六十年代中,这是栋很好的建筑,故支左部队来九江,此为 6014 部队团部驻地。八十年代后为市档案馆办公楼,九十年代市档案馆在北面盖新办公楼后,此为档案库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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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迁八里湖后,现为市委机关幼儿园使用。在大院的老建筑中,仍是有特色的一栋建筑。
老地委大院南区 3 栋(原花房)
南区 3 栋花工宿舍建于 1972 年,是栋砖木结构的一层平房,墙面因建时费用不宽裕,以斗砖形式砌成,红机瓦,双坡顶。在设计上为使简略的平房有变化,在东端和中端增设了一前伸转角,总体平面呈“F”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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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委机关迁入此大院后,因大院绿化需要,在此处划了一块地方建花圃花房,而这栋建筑则为两户花木工人所居宿舍。随着地市合并,地委改市委。又随着市委机关的扩展,搬去了长虹大道。花圃花房撤了,该栋建筑却一直保存了下来,其中所居花工为老地委大院绿化环境作出了贡献,而南区 3 拣也成为曾经的党政机关大院内的历史建筑。
老地委大院主办公楼
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三层,主楼四层。原为市防空指挥部所建,外墙为麻砌成,是九江城区仅有的两栋石砌建筑,为大院内标志性建筑。1979 年九江地委迁入后,该大楼为各主要部室办公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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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1994 年迁出,人大迁入,在主楼上加盖一层,琉璃瓦仿殿顶,整体形成一栋中西合壁式建筑。2015 年人大迁往八里湖,该楼现为九江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九江市文联文艺家协会、九江市鼎通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司所用。
老市委大院城墙遗址
九江市老市委大院东南隅,保留了一段土陡坎,南北走向,长约 100 米,宽约 3-5 米,高约 5-6 米。东面紧邻翠湖明居,西面紧邻老市委大院东区老干部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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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陡坎的走向、长宽高度及明清九江地方志等文献资料,陡坎与明清九江城墙东南隅较为一致,长宽高度也符合城墙的大小,因此推断此处陡坎是九江古城墙从小南门到东门的一段城墙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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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遗址的具体年代,因未进行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现有的城墙遗址地表为杂草和树木,文物部门调查未发现有城墙砖等具有时代特征的遗物,再加上 2002 建成的翠湖明居对此处城墙遗址东面破坏较大,附近居民也一直在地面种植蔬菜,对城墙遗址进行了也局部损毁。因此无法准确表明城墙遗址的具体时代,但结合调查了解,附近九江宾馆出土南宋“建炎元年淳祐五年”等纪年城砖和九江地方志等文献资料,至少城墙在明清就存在,更早可以追溯到南宋时期。
【编后记】
地委大院由于其特殊性,是目前九江市品质最高、数量最多、最为集中的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年代建筑群,近年来改造修复的效果很明显。然而同样由于其特殊性,这些历史建筑又很难发挥其文化旅游和商业开发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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