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昆明滇源街道办事处白邑村新大街旁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水源保护区人民法庭,是全国唯一以“水源保护区”命名的人民法庭。水源保护区法庭辖区内植被茂密,森林覆盖率高达71.16%,拥有“昆明头上一碗水”美誉的松华坝水库,是昆明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
“水源保护区法庭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的同时,始终将‘环境保护’置于首位,突出‘水源保护’这一核心,以司法利剑守护好‘昆明头上一碗水’。”分管该法庭的盘龙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剑介绍。
联动聚力
为守护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水源保护区法庭与嵩明县人民法院建立牛栏江—盘龙江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签署备忘录,合力保护牛栏江—盘龙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与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法院签署《关于建立珠江流域、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协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将“森林法官”融入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协同多部门共筑水源区生态保护屏障。同时,还联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滇源街道开展松华坝水源地巡查,融合行政监管和司法保障力量,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宣传发力
在水源保护区法庭庭长彭飞的带领讲解下,记者来到法庭打造的“环境资源·水资源司法保护展示教育中心”,展厅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带来的危害让人触目惊心,一件件收缴的野生动物制品给参观者敲响了警钟。
为传递“人人都是环境保护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的理念,水源保护区法庭利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法治宣传,向群众发放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资料。同时与西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盘龙区乡村振兴局联合举办智慧生态法治中心“乡村振兴与生态法治”论坛,参与西南林业大学“盘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立法保护研究和普法宣传”实践活动,凝聚助推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共识。
守护有力
去年6月,水源保护区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深入调研了解辖区周边生态环境状况和群众诉求,在盘龙江的重要源头——青龙潭发布了全省首份《水源地司法保护令》,为青龙潭提供了“司法护身符”。
《水源地司法保护令》明确禁止在青龙潭内进行污染排放、非法捕捞、破坏植被、违规建设等一切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以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司法文书,为青龙潭划下了生态保护红线和底线。
记者 姜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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