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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租给了一位53岁的独身女士,她却在出租屋内突发急性脑梗死,无人接管...”
因为2月该缴的房租迟迟未到,房东徐先生多次联系租客邓女士无果后,2月12日,他决定亲自上门查看。发现房子里有声响,但是不开门。一种不祥的预感攥紧了他,徐先生当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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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120赶到,破门而入,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邓女士就躺在地上,失去意识。她已经在这里躺了多久?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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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女士家中现场情况
房东与居委会合力将她送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确诊为急性脑梗死。医生说,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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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无奈的是,徐先生事后才了解到,邓女士父母双亡,没有子女,也没有其他亲属,手术签字,治疗方案敲定,皆因没有监护人陷入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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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采访时间)十几天过去了,邓女士仍躺在医院的急诊留观室内昏迷不醒,无人照料,更没有人为她的医疗未来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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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懵了,居委会也犯难了。租住地居委会说,按政策,该由户籍地居委会负责。而户籍地居委会又说:她住你那儿,该由居住地居委会管。谁也不肯轻易接下“这摊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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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何其相似!还记得去年在全城引发热议的46岁独居女子蒋女士吗?在家中突发脑溢血,朋友把她送进医院,却面临同样的困境:人昏迷着,银行卡里的钱取不出来。因为银行有规定,不准她朋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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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有钱不能用,一个是无人来签字,独居者的生命危机,在这些具体的人,具体的事上面,显得刺目而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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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邓女士的境况,徐汇区华泾镇站了出来,表态:我们来跨前一步。
但现实难题依然横亘:手术费、治疗费从哪儿出?后续的财产管理,身后事,谁来承担?
据户籍地社区服务办介绍,邓女士有拆迁款,尚未使用。但如需户籍地居委会担任邓女士监护人,需要经过法院判决。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邹华在采访中表示:上海虽有“意定监护”的实施意见,但基层缺乏相应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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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天了,是不是应该先查询她的近亲属?如果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居委会应尽快指定监护人,对邓女士启动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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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到底从哪里来?能不能有一个基金会,让紧急救助的钱先用起来?”每一个追问,都关乎一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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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民政局副局长江鸿欣表示:“先要解决的,肯定是邓女士的医疗救治。始终以她的利益为优先。”接着将指导基层,按照相关规定,放心大胆地去做。生活照料、医疗决定、甚至身后事.....都将被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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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情况!
3月3日上午,在上海新闻广播《直通990》节目里,徐汇区华泾镇社区服务办主任王睿介绍了邓女士最新病情:目前邓女士病情危重,处于维持性治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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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在无法找到,华泾镇将依法为邓女士启动、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随后通过法律程序,指定其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担任监护人。
邓女士的遭遇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无数独居者的隐忧。网友的留言,句句扎心:这种问题只会越来越多,年轻人也需要多考虑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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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网友表示:应该在清醒的时候,安排好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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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认为,居委会就几个人,现在这么多独居老人,管得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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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这样的城市,无子女、无亲属的独身者不在少数。他们或许自由,或许洒脱,但当疾病突然来袭,当生命骤然停摆,不知是否还能豁达开朗地说一句:如果能醒过来就没事,醒不过来更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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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们需要更清晰的紧急救助流程,更完善的意定监护制度,一个“托底”的机制,让每一个独居者,都能在疾病突然来袭时,被“稳稳”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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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侬好上海·田诗雍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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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53岁独身女租客突发脑梗昏迷!父母双亡无亲人,谁来管?有人跨前一步》
栏目编辑:周晨昕
本文作者:新民晚报 田诗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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