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婚外情引发官司,男子心脏病发身亡,最后3万块精神损失费定局
安徽岳西县这事,最近街头巷尾都在议论。
说白了,原本是一段见不得光的婚外情,最后闹到法院,结局让人有点想不通。
老陈,五十出头,本地人,家里有老婆,也有孩子。
谁知道外面还搁着个王姐,俩人搅和了快两年。
别人咋劝都没听,就这么偷偷摸摸来往。
今年十月的一个下午,老陈又跑去找王姐,两人在她租的小屋待到天黑。
那天晚上发生啥,没人能说清。
第二天天没亮,王姐发现老陈没动静,一碰人都凉了。
后边医生出来说,心源性猝死。
家属当时就炸了。
老陈的儿子带着亲戚朋友直接冲到王姐家,吵着闹着说老陈要不是跟她搅和,根本不会出事。
家里人心里气不过,觉得不能白白吃这个哑巴亏。
没几天,法院传票就发出来了。
老陈家人起诉王姐,说她破坏家庭,间接导致老陈死亡,要求赔偿37万。
这个数字咋定出来的,街坊邻居也议论纷纷。
有人说就图个出口气,有人觉得就是想要个说法。
王姐也没逃,她没跑,主动去法院应诉。
她只说一句话,都是你情我愿,没谁逼着谁,老陈身体什么样她也不知道。
这个案子一下子成了村里最大的新闻。
跟安徽类似的案件,其实2022年在江苏也出过。
无锡那边有个五十多岁的刘大哥,跟同事小黄来往多年。
那天两人准备出门旅个小短途,酒店刚住下,刘大哥突然捂住胸口,没两分钟人就不行了。
结果家属也是一顿操作,把小黄告上法庭,最后还是法医说了算,心脏本身就不行,跟人家姑娘没关系。
法院审理老陈案也差不多,先让家属出证据,问王姐有没有违法犯罪。
家属只拿出一堆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想说明两人关系不正常。
实际上,医学鉴定下来,心脏那点事是老陈自己积年的老毛病,并不是王姐施加什么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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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出来,没谁能说个准。
最后,37万这笔钱,法院没让王姐全赔,判了个3万精神损失费。
法官的理由很直接,说俩人行为不检点,这种事儿放在小县城,街头巷尾谁家都抬不起头,影响不好。
但这3万块,并不是说王姐有法律责任,就是为家属一个心理安慰。
有人看了判决以后在网上发评论,有网友说“这种事就算了吧,家里人要自己多关心,没必要全赖别人。”还有人留言,“老陈的事算个教训,外头彩旗飘飘,家里糊里糊涂,出事了谁都受累。”
王姐后来也没上诉,钱按判决赔了,老陈家人再闹也没啥结果。
村里人议论完了,烟头一掐,还是各过各的日子。
说到婚外情,身边不止一个人挂嘴边,前两年南昌有个老李,四十好几,跟女同事走得近。
结果有天出门喝了点酒,半夜倒小区绿化带,第二天才让人发现。
家属虽然也闹过,但最后还是医生一句“急性心梗”,谁都没办法。
现在网络多,啥事都藏不住,这种夫妻之外的事,一翻出来,不管谁家都沾不了光。
有的网友觉得法院判得合适,脸面上过得去。
也有人不买账,说这判决就是个面子活,3万块不多不少,都是糊弄人的。
这类案子,最近几年多起来了。
网上搜一下,广东那边前不久也有个案子,死者家属告情人赔偿20万,最后法院只判了个精神抚慰金,还不到5万。
理由都差不多,主要还是法律和道德分两边,真要追究,关键还是得有实打实的证据。
光凭你觉得哪哪不对劲,法官也不能乱判。
村里老人看完新闻,说到底还是做人要有分寸。
你说老陈这事,要不是自己身体底子差,再大的刺激也不一定就出事;要是身体好,想出事还不容易。
可人死不能复生,钱再多,家里人也难真正心里平衡。
王姐这头也没捞着好,满县城都知道她的事,亲戚朋友见了面都绕着走。
有些路,走着走着就断了;有些事,做了就没法回头。
老陈家那三万块,带给的是啥,谁心里都有杆秤。
你说要是碰到这种事,该咋办合适?
不管怎么想,村里人到最后还是叹口气,各回各家。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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