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消息,一女子起诉丈夫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向某主播打赏十多万元,因为该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要求法院确认打赏行为无效,并要求平台和主播退回所得收益,但法院认为,她丈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主选择消费方式和消费对象,最终依法驳回女子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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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为这女子鸣不平,她丈夫每月只有5000元左右收入,维持家庭日常生计都捉襟见肘,现在却把钱都花在了这虚无缥缈的网络上,来获取或真或假的情绪价值,实属不应该。
我也经常看重播,看惯了形形色色的打赏行为,曾看到有人一掷千金,一次抛出50个嘉年华合计15万元。我是有点想不明白,可能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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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大家在看喜欢主播的直播时,有没有打赏行为。
实事求是讲我也经常打赏,但头脑一直保持清醒,基本都是小星星、大啤酒、人气票之类的。让我送跑车以上的礼物是不可能的,我给不起且感觉没有必要。
我们的业余娱乐的项目越来越少,才艺直播属实帮我们打发了不少无聊的时光,当看到精彩时,有时候我会简单助力一下。这至少比观看一个演唱会动辄花成百上千的实惠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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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看归看,但千万不要沉迷进去,网络是虚拟的,看直播就是图个热闹的,一带而过即可。千万别因他人几句好听的恭维说辞,就感觉自己很重要,对方很重视自己似的,从而头脑发热一掷千金。这样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家庭,也会严重打击自己精神层面。当然对那些财务自由的就另当别论了。
理智看直播,量力而行打赏,伤筋动骨的事大家千万不要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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