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的一位姑娘小刘,最近遇到了一件堵心事。她去彪马专卖店买鞋,前后试了两次,就因为没当场下单,被店员指着鼻子骂“买不起”,气得她当场掏出手机录像,视频发到网上后,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这事儿说起来也不复杂。小刘前两天路过这家店,进去试了一双鞋,觉得还行但没下定决心,就先走了。第二天她又去了,让店员帮忙从仓库拿那双鞋出来再试试。试完之后,还是觉得差点意思,就又放下了。
没想到,这一放,出事了。
帮她拿鞋的店员脸色当场就变了,话里带着刺:“我说你这个人,买不起就别来试啊!连续两天占我们便宜,浪费我时间,有意思吗?”
小刘当时就愣住了,脸涨得通红,反问道:“谁买不起了?试鞋不是消费者的权利吗?哪条法律规定试了就必须买?”
店员冷笑一声,眼神里满是鄙夷:“你那么能你就买单!你只试不买,就是来捣乱的!”
“买不起”这三个字,像三根针,扎得小刘浑身发抖。她掏出手机开始录像:“你说我买不起是吧?我必须让全网评评理!”
视频传到网上后,评论区瞬间分成两派,吵得不可开交。
有人站店员:“实体店多难做啊,房租那么高,你试两次不买,谁受得了?现在很多人实体店试完去网上下单,店员喝西北风吗?”
也有人挺小刘:“笑死,试穿不是法律给的权利吗?不喜欢就是不买,还要被羞辱?店员这嘴也太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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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了不买,到底犯不犯法?
这事咱们得掰扯清楚。店员那句“买不起别试”,听着解气,但从法律上讲,压根站不住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写得明明白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试穿是啥?是购买决策的必要环节,不是偷不是抢,更不是犯罪。别说试两次,就算试十次,只要没损坏商品,都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实体店和网购最大的区别是啥?就是能“所见即所得,所试即所感”。如果试穿变成了“高风险行为”,每次上脚都要担心被贴上“穷鬼”的标签,那实体店存在的意义在哪?
有人说,现在很多人实体店试完去网上买,店员白忙活一场。这确实是实体店的痛点,但这锅得让市场机制背,不能甩到消费者头上。同样的鞋,网上便宜,消费者凭什么不能选?实体店要留住顾客,得靠服务、靠体验,靠骂人是骂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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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不起”三个字,踩了什么红线?
店员那句“买不起”,不只是难听,从法律上说,可能已经踩了线。
首先,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买不起”这种话,带有明显的贬损意味,指向的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往小了说是没教养,往大了说就是侮辱。
其次,这在商业上也是自杀式行为。你骂一个顾客,赶走的不只是她一个人,还有她身后所有看到视频的人。今天你骂顾客穷,明天顾客就用脚投票,让你彻底“穷”下去。
有网友说得好:“真正的奢侈品,不是那双标价上千的鞋,而是对他人的尊重,和无论贫富都一视同仁的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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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体店难,难在没人情味
实体店这两年确实难,房租高、客流少,店员面临考核压力,这些都不假。但再难,也不能把气撒到顾客头上。
服务行业的底线是什么?是专业,是礼貌,是即便你不买,我也能让你如沐春风。一个好的销售,哪怕顾客试了十次不买,也会笑着说“没关系,下次有需要再来”。因为你不知道哪一次,这个“不买”的人就会带着朋友回来,或者自己哪天就想通了。
反过来,你今天骂走一个顾客,明天可能就多十个看了视频不敢进店的人。这笔账,算不明白吗?
消费者去实体店,图的就是个体验。如果体验变成了羞辱,那这店离关门也不远了。
将心比心,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买东西挑一挑、试两回,再正常不过。你可以不理解,但不能不尊重。
你遇到过类似的“柜姐白眼”吗?试了不买,你觉得理亏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
(来源:综合网络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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