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水运网)
转自:中国水运网
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为长江母亲河披上坚实的“法治盔甲”。五年来,重庆长寿海事处始终坚持以法为盾,将法治力量融入日常监管的每一个细节,用五年坚守书写守护一江碧水的初心答卷。
法治宣贯,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
“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岸电,这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五年前,重庆长寿海事处执法人员登上重钢码头靠泊船舶,向船方宣贯长江保护法中关于岸电使用的明确规定,消除了船方“自愿使用”的认识误区。
五年来,重庆长寿海事处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法治宣贯融入每一次登轮检查、每一次现场巡航。执法人员利用“船员流动课堂”、登船检查等契机,向船员发放宣传手册,讲解长江保护法中与航运息息相关的规定——从污染应急处置到岸电使用要求,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要求到禁限航管理。一句句耐心讲解、一次次答疑解惑,让法治精神如春雨般浸润船员心田。
绿色监管,让“零排放”成为常态
近年来,重庆在全国率先提出船舶污水“船上储存、交岸处置”“零排放”治理理念。重庆长寿海事处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要求,将这一理念转化为生动实践。
依托智慧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对辖区危化品码头、装卸作业船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在重钢码头、川维码头等重点水域,通过CCTV视频监控、AIS轨迹跟踪,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实施全链条闭环监管。执法人员登轮检查时,仔细翻阅《垃圾记录簿》《生活污水排放记录簿》,核对污染物交付情况。从“达标排放”到“零排放”,改变的不仅是技术路径,更是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
协同共治,汇聚护江法治合力
长江大保护,从来不是一家之事。重庆长寿海事处积极融入地方协同治理格局,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联合巡江行动中,执法人员对码头防污染制度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等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逐条逐项排查隐患。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让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遁形,让法治的威严在协同共治中愈发彰显。
五周年是里程碑,更是新起点。站在新的历史节点,长寿海事处将继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船舶污染防治,筑牢水上安全防线,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守护好长江母亲河的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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