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友们注意啦!
一年一度为期4个月的禁钓期
马上就要来了!
请大家提前收好心爱的钓具、妥善存放
安心珍藏四个月
等到6月30日禁钓期结束后
就能再次垂钓
下面是长江十年禁渔和长寿区关于禁钓区和禁钓期的相关规定,请广大市民和钓鱼爱好者认真阅读、相互转告、自觉遵守,以免违反规定受到处罚。
长江十年禁渔规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重庆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
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
在长寿
哪些区域是常年禁钓区
禁钓期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看
根据规定
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
我区境内长江主干道常年禁捕禁钓
其他18条禁捕水域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包括御临河、龙溪河、桃花河、沙溪河、龙河、晏家河、锅锣溪、打渔溪、焦家河、双龙河、但渡河、高洞河、干滩河、张巴河、古佛河、大洪河、大过河、万顺河。
凡违反禁钓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违法犯罪行为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生态损害赔偿修复责任。
据了解
区农委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
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以更好地维护良好禁捕禁钓管理秩序和社会氛围
确保长江生物多样性
进一步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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