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事业单位的干部能提拔到行政单位当领导吗?”
这个问题得先说清楚“提拔”到底怎么个定义?事业单位干部行政级别没变,但到机关成为公务员,编制身份的转变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晋升;还是指事业单位干部到机关任职的同时,个人职务级别同步提升一级?
要弄明白这事,得先理清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之间的“编制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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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体制内的编制类型是有阶梯差距的,编制某种程度上也会直接影响个人发展。公务员的行政编普遍比参公管理的事业编更有优势,参公事业编又比普通事业编强不少。
编制的差距优势主要体现在社会地位、工资待遇、资源调配能力等等这些方面。所以不管是一般事业编还是参公人员,不少人总想着往行政编里“挤”,这也很正常。
那么事业编干部真能转成行政单位领导吗?政策上是允许的,但需要走正规渠道。最常见的就是“调任”。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从事业单位调任公务员需要满足几个硬条件:
1.要么在事业单位当过副科级以上实职满2年,要么评聘上副高级职称满2年,或者聘任在正高级职称上。
2.调任后担任的职务也有讲究,乡科级领导年龄别超过45岁,县处级别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行政机关得有空编,并且有相应的领导职数,同时还需要单位主要领导同意、组织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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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吏所在机关单位就有成功先例。2015年因为工作调整需要补充行政领导力量,机关就从下属事业单位调了5名科级干部过去,其中4个是事业副科平调行政副科,还有1个正科级事业干部调任机关副科(保留正科级待遇)。这种情况基本是平级调动或者降半格使用,属于常见的“平调”。
除了调任,另外还有一种途径,是通过地方换届选举。特别是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政策明确把“乡镇事业编人员”纳入“五类可选人员”范围。这些人只要是在编在岗的(包括县级部门下属的镇站所事业编),年龄不超过45岁,大专以上学历,通过组织部门考察、公示,完成任免备案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就能转成行政编领导。
不过,调任中还需要注意一点。尽管政策中没有明确,事业副科或者正科能否提任机关领导职务,也就是在调任的同时提拔一级,比如事业副科调任机关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事业正科调任机关或者参公单位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理论上,是完全可行的。但现实中,这类提调属于破格层面,从目前小吏掌握的情况,此类提任难度非常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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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吏下属单位就有个现成的案例。有个副处级领导,之前是某正科级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到一个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担任正职。因为单位名字更改需要重新办理参公审批,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未被批复。
这名处级干部在单位已经5年了,参公身份也未能解决。虽然公务员局已经多次反复统计个人信息,并向省委组织部报告情况,依然无法完成登记。后续能不能解决,还得继续等待上级答复。
不过,国内有的地方在这类问题上曾出台过政策给予支持,比如遵义市九层明确过: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岗(科员级)人员,在九级岗任职满3年,可通过提调直接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是基层提调的典型实操案例。当然,也专门指出了原则上只能平级调任。
总之,事业单位干部想调任成为行政机关领导或者调研员职级,不是没可能。只要符合调任条件,或者通过换届程序,都是合规的。不过,想要实现“既提职务又转编制”这种连调带提,恐怕是很难的,至少在现实中这样的案例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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