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尽管蜀黍百般强调
但还是有个别司机存有侥幸心理
无视交通安全
酒后开车上路
2026年2月6日晚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在沪昆高速剑河收费站设卡夜查。20时40分许,一辆轻型普通客车缓缓驶入检查通道,驾驶员打开车窗,车内散发出浓烈的酒味。民警使用排查仪对其进行排查时,排查仪立即闪烁提示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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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随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对驾驶员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其体内酒精含量达125mg/100ml
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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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检测结果
杨某还声称没有醉酒
面对民警询问
杨某称其当晚在三穗物流园吃饭时喝了点酒后从三穗南收费站上高速前往剑河,没曾想刚下剑河收费站就被高速交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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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将杨某带至剑河县人民医院
进行抽血送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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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容不得一丝马虎
思想上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一 各感知器官能力下降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触觉、视觉、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急速下降、往往无法正确做出判断,更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因此极易发生事故。
二 心理状态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饮酒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超越合理范围的行为或动作,让人提心吊胆。
三 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可以说非常危险。
贵州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
酒驾醉驾的受害者
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管支队
编辑/田婷婷
审核/郑薇
审发/刘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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