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网报道,三亚某中学决定开除一名在校老师,因为其“在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报名了其他单位的招聘并参加考试”。校方认为,该老师的行为违反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决定予以开除处分。当地教育局回应这事已进入劳动仲裁,是非曲直,法律说了算。
老师想骑驴找马,学校想锁死人才,最后闹到仲裁庭,堪称打工人与用人单位的极限拉扯。先给这事儿划个重点:老师没耽误上课、没造成损失,只是利用业余时间报了个名,连新工作的边都没摸到,就被学校扣上“严重违纪”的帽子开除。校方的理由很直白:民办学校教师流动性大,得靠规矩稳住师资。通俗来说,就是成为我的人,不准有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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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称摸爬滚打,都为了碎银奔波。想谋取一个锦绣前程,“骑驴找马”是常态,只要不摸鱼、不泄密、不影响本职工作,业余时间投简历、考编制,纯属个人自由。劳动法早就说得明明白白,劳动者有择业自主权,“未经允许不得报考” 这种条款,更像是学校一厢情愿的“霸王条款”,合不合法,不是校领导一句话就能定的。
留师之道,从来不是靠合同强行锁人,而是靠待遇留人、用感情留心、凭事业留人。与其花心思算计苛刻条款,不如在合情合理的规矩下,想方设法多给老师涨点工资、改善福利、尊重职业成长。毕竟,最是人心留不住,长相厮守靠真诚。如果真有想法,就算把合同写得密不透风,该走的还是会走,难免落得“相见两厌”的尴尬。
跳槽有风险,合同需谨慎。管理从严,是为了效率与秩序,而非压制与苛待;规矩立威,是为了公平与规范,而非任性与越法。真正的管理,是守住底线、尊重边界,用制度留人,用真心待人。员工的择业自由受法律保护,强行捆绑只会离心离德。唯有尊重选择、保障权益、营造体面的工作环境,才能凝聚人心,让企业行稳致远。
文/何高峰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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