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2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罚款35万元。同时,潘志栋(时任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鲁金罚决字〔2026〕14号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罚款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2
潘志栋(时任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鲁金罚决字〔2026〕15号
警告并罚款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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