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TC)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作出反规避终裁,认定中国涉案产品通过调整宽度(超过1250毫米) 实施规避,决定对相关产品征收19.04% 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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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源于巴基斯坦本土钢厂申请,调查机关认定,中方出口商将原受限规格产品轻微改变宽度后继续出口,以规避既有反倾销措施。终裁明确,征税范围为厚度0.15~3.00毫米、宽度>125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冷轧卷材、平轧钢板,对应巴关税号7209系列。
本次反规避税不适用于四轮机动车外壳用板卷、马口铁黑板,以及用于出口原料、外国援助项目等免税清单内产品。措施有效期与该案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有效期保持一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巴基斯坦是中国钢材出口的重要亚洲市场。此前巴方已对中国冷轧钢板实施多年反倾销,税率区间13.17%~19.04%。本次反规避终裁封堵宽幅规格漏洞,意味着中国钢企对巴出口冷轧产品全规格基本被纳入征税范围,出口成本与通关合规压力显著上升。
业内提示,相关出口企业需重新核算成本、调整报价与贸易模式,同时关注巴基斯坦第二次日落复审进展,及时应对后续贸易救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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