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效化解交通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伊犁州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伊犁州公安局交管支队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期典型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望广大驾驶人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醉酒驾驶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6年2月4日5时2分,艾某驾驶新FR***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霍城县清水河镇泉水村三街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现场酒精测试显示,其酒精含量达142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更严重的是,交警核查发现艾某属无证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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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6年2月2日1时58分,马某驾驶新AG***1号小型轿车行至霍城县清水河镇上海北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拦下检查。经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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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6年2月17日23时30分,张某驾驶无证无牌两轮普通摩托车,行驶至霍城县芦草沟镇兴业北路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214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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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6年2月10日6时,热某驾驶新FP***5号小型轿车在霍城县水定镇柳树巷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现场酒精测试显示含量为142mg/100ml,涉嫌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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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2026年2月10日23时4分,杨某驾驶新M5***W号小型轿车行至霍城县三宫乡上三宫村交叉路口时被查,酒精含量达127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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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
2026年2月12日7时30分,兰某驾驶新A9***2号小型轿车在霍城县清水河镇上海南路路段被执勤交警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13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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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2026年02月20日21时25分许,加某醉酒后驾驶新FS***6号小型越野客车,沿新源县恰普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洲际酒店前路段时,被新源县公安局新源镇派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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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
2026年02月21日00时58分,巴某醉酒后驾驶新FD***1普通两轮摩托车,在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克孜勒金格勒村吐别克路段往北行驶时被新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喀拉布拉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8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巴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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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九:
2026年02月21日05时02分许,孜某醉酒后驾驶新F3***1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新源县则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则新路与青年街交汇处时,被新源县公安局新源镇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8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孜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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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
2026年02月21日01时23分许,努某醉酒后驾驶新FL***7号小型普通客车 ,在新源县则克台镇迎宾路11巷以北50米处被新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则克台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3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努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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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一:
2026年2月8日23时19分,林某醉酒后驾驶新F5***F 号小型轿车沿昭苏县解放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城东便民警务站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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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二:
2026年2月13日7时40分许,刘某醉酒后驾驶新FG***8号轻型封闭货车,沿昭苏县夏塔街由东向西行驶至A区23号楼前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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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对驾驶人的危害
一、 触觉能力降低:酒精麻醉作用会导致手脚触觉迟钝,无法精准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极易引发操作失误。
二、 判断与操作能力下降: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车距、车速,应对突发情况时难以及时作出正确操作。
三、视觉障碍:视力暂时受损,视像晃动、辨色力下降,难以识别交通信号与标志;视野缩小、视觉模糊,易忽略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
四、易引发疲劳:饮酒后困倦感加剧,驾车时行驶轨迹紊乱、空间判断偏差,呈现疲劳驾驶特征,大幅增加事故风险。
醉驾不仅严重威胁自身安全,更会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危害。法律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构成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处罚。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莫让一时侥幸酿成终身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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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伊犁
编辑丨杨鹏飞
初审丨刘强
二审丨郭振、燕勤
签发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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