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正义终于来了!山西阳泉85岁老人因急救人员拒绝协助搬运延误抢救离世,法院判决17万赔偿迟迟未兑现,在舆论持续关注下,当地卫健委终于出手,严肃约谈涉事急救中心,责令限期足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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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回到2024年6月9日深夜,阳泉一栋没有电梯的老式居民楼里,85岁的老人突然出现胸闷不适,本身就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病,情况十分危急。
家人不敢有丝毫耽误,尽管医院距离小区只有短短几分钟路程,还是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十分钟左右,急救人员赶到现场,一名医生、一名护士和一名司机,迅速对老人进行检查。当时老人意识还很清醒,甚至还惦记着带上证件就医,可谁也没想到,真正的阻碍不是病情,而是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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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在五楼,全是楼梯,身边只有家属和保姆两人,面对体重不轻的老人,根本无法安全转运。
家人看到急救人员就在身边,连忙开口求助,希望能一起搭把手把老人抬下楼,争取抢救时间。可让人心寒的是,对方直接拒绝,声称搬抬不在职责范围之内,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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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反复恳求,现场明明有五个人,只要合力配合,几分钟就能完成转运,可医护和司机始终不肯伸手相助。
无奈之下,家属只能和保姆勉强尝试,体力不支寸步难行,情急之下只能报警求助,可远水解不了近渴。
在漫长的等待与僵持中,老人的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呼吸越来越微弱,家属心急如焚,泪流满面,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间流逝。
整整四十分钟后,老人才被艰难地抬上救护车,可黄金抢救时间早已错过,送到医院后,最终没能挽回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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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近在咫尺就能挽救的生命,因为四十分钟的冷漠耽搁,永远离开了人世。悲痛欲绝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将急救中心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急救的核心是生命至上,现场人员具备协助条件却刻意推诿,造成救治延误,存在明显过错,一审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赔偿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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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判决,急救中心不服提起上诉,可二审法院依旧维持原判,明确指出急救不能只讲条文不讲人情,漠视生命、推诿责任,违背了救死扶伤的根本宗旨。
让人更气愤的是,判决生效后,这笔赔偿款迟迟没有兑现,家属多次沟通无果,甚至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直到事件在网络持续发酵,引发全民热议,当地卫健委才正式介入。
2026年2月26日,阳泉卫健委发布通报,认定事件情况属实,对老人的离世深表痛心和惋惜,已对市急救中心进行严肃约谈,责令立即对接家属,严格履行法院判决,限时足额支付赔偿,并全程督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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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还明确指出,急救过程中存在多项问题:未及时规范处置心律失常、未协助转运导致四十分钟延误、心肺复苏操作不规范,三项过错共同造成了悲剧发生,这也意味着,官方已经彻底为这起事件定性。
此事曝光后,全网一片哗然。网友们纷纷表示,生命面前没有任何借口,急救人员守着冰冷的规定,却丢掉了最基本的良心,即便没有明文规定,见死不救也难以被社会接受。
还有很多人呼吁,老旧小区无电梯、高龄患者转运难是普遍问题,急救体系必须完善,尽快配备专职担架员,明确服务标准与责任,别再让家属在危急时刻孤立无援,别再让类似的悲剧重演。
从法律层面来说,医师法明确要求,医护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守护患者生命健康。急救人员在有能力协助的情况下拒绝伸手,不仅违背职业伦理,也因过错造成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合情合理合法。
法院的判决、卫健委的约谈,都在传递同一个信号:规则可以坚守,但人性不能冷漠;职责可以界定,但良心不能缺位。急救的意义,从来不是完成流程,而是争分夺秒留住生命。
一句没义务,耽误的是一生;一次冷漠,毁掉的是一个家庭。迟到的赔付终将到位,但逝去的生命再也回不来,这不仅是对一家急救中心的警示,更是对整个行业的提醒。
救死扶伤不是口号,伸手相助不是情分,面对垂危的生命,任何推诿和冷漠,都终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追究。
如今官方终于介入,赔偿有望落实,正义虽迟但到。可我们更希望,这样的约谈和整改,能真正改变行业现状,让每一个急需救助的人,都能得到及时、温暖、负责的帮助。
对于这件事,你觉得仅仅赔偿就够了吗?急救人员到底有没有义务协助搬运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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