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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权威公告,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全国施行,配套完善公职人员责任追究体系,将终身追责、一查到底从政策导向固化为刚性法律底线,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打破退休免责、调岗脱责、时限免责的侥幸心理,让权力运行全程受约束、责任承担终身不豁免,这一制度升级直接关联每一位普通民众的日常办事、权益保障与社会公平。
本次终身追责制度落地,并非临时监管举措,而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化完善,所有条款均经官方审定、全国统一执行,无试点缓冲、无地域差异、无特殊豁免,数据与政策依据均可通过国家监委官网、权威媒体发布内容核实,内容真实可查,无虚构与夸大表述。
先厘清终身追责的核心边界,用通俗语言拆解关键规则,避免民众产生认知偏差。终身追责的核心逻辑,是责任随人走、终身不失效,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作出的决策、审批的事项、经手的工作、执行的公务,无论后续职务晋升、岗位调动、单位变更,还是办理退休手续、辞职离岗,只要存在失职失责、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等行为,均会被依法追究责任,不受时间年限限制,不存在“过几年就清零”“退休就安全”的情况。
新规覆盖人群实现全覆盖,并非仅针对领导干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岗位均纳入监管范围,具体包括六大类群体: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监察、司法等机关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含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关键岗位经办人员;公办教育、医疗、科研、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村、社区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公共管理、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经手公共资源与群众事务的人员。简单来说,只要手握公权力、经手公家钱、办理群众事,无论编制身份、职务高低、在岗与否,都在终身追责覆盖范围内,无死角、无例外。
终身追责并非泛化问责,而是精准聚焦关键领域与违规情形,重点监管民众日常接触最多的民生环节,包括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工程建设、社保医保、低保救助、征地拆迁、教育招生、医疗服务、惠农补贴、执法监管等。明确追责情形包含六大类:滥用职权、违规决策、超越权限办事;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导致群众诉求久拖不决;贪污侵占、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监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偏袒包庇;因履职缺位引发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责任问题;在民生领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这些情形均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新规重点约束的核心方向。
全程留痕是终身追责的基础支撑,新规明确要求,公职人员履职全流程必须留存完整可追溯记录,包括书面签字、电子审批、执法影像、档案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记录永久存档、不可篡改、不可销毁,谁决策、谁经办、谁审批、谁负责,环节清晰、责任到人,从根源杜绝责任悬空、无人担责、推诿甩锅的现象,也为后续追责核查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让每一项公务行为都经得起时间与制度的检验。
对于已退休的公职人员,新规明确具体处置规则,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已退休、离职公职人员履职期间存在违法行为的,虽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监察机关可依法立案调查,核实后调整其违规对应的退休待遇,依法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公共财产损失,仅针对违规行为处置,不影响其合法合规的退休待遇,保障退休人员正当权益,做到追责有据、处置有度,不搞扩大化、不搞一刀切。
这一制度落地,对普通民众而言,带来三大切实利好。其一,办事流程更顺畅,窗口单位、基层部门不敢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踢皮球的现象大幅减少,群众办理社保、医保、证件审批、补贴申领等事务,流程更透明、效率更提升,无需反复奔波、长期等待。其二,权益保障更坚实,民生领域违规操作、侵占群众利益的行为被严格约束,社保资金、惠农补贴、拆迁补偿等民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全程可监督、违规可追责,群众的“钱袋子”与合法权益得到更稳固的保护。其三,社会公平更可感,项目招标、资金使用、执法监管等环节杜绝暗箱操作,公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无论是个人办事还是企业经营,都能享受公平公正的环境,营商环境与社会风气持续优化。
同时,新规也破除常见认知误区,避免民众与公职人员产生错误理解。终身追责并非无限问责,仅针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损害公共与群众利益的行为,日常工作中的微小失误、合规范围内的工作调整,不会被无限上纲追责;终身追责不是束缚干事手脚,而是约束乱作为、鼓励敢作为,明确权力边界与责任底线,保护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的公职人员,倒逼公职人员依规办事、为民服务;终身追责不影响正常政务运转,通过规范履职行为、压实责任意识,提升行政效率与治理效能,让公职人员履职更规范、群众办事更安心。
从国家治理层面来看,终身追责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完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公职人员队伍建设来看,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导向,强化责任意识与规矩意识,打造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公职人员队伍;从社会发展来看,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安全感与幸福感,构建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群众有效监督、制度刚性约束的良性循环。
2026年作为公职人员责任监管体系升级的关键年份,终身追责制度的全面落地,标志着我国公权力监督进入全周期、全覆盖、终身化的新阶段。制度的核心目的不是惩处,而是规范,是让每一位公职人员牢记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为民服务,让每一项履职行为都经得起法律、历史与群众的检验,让公平正义贯穿政务服务全过程,让民众在每一件小事中都能感受到制度的温度与法治的力量。
终身追责制度全面落地,你在日常办事中感受到哪些变化?对公职人员履职规范还有哪些期待?欢迎在评论区交流分享。持续关注本账号,每日更新2026年最新民生政策、权威解读与实用资讯,及时掌握一手官方信息。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均来自2026年国家监委官方公告及权威媒体公开解读,仅作政策科普与信息分享,不构成任何政务指导与法律建议,具体执行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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