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炎想恢复三年丧制的原因是什么?
觉得“司马炎因为篡位、所以没脸倡导忠义、只能提倡孝道”的观点,真是把皇帝这种生物臆想的太有廉耻心了,在现实位面,就算某皇帝是篡位得来的江山,也不影响他在台上冠冕堂皇的教化臣民向其输忠,没有人会因此笑掉大牙。
如果从俯瞰的视角去看中国礼制史的发展轨迹,就会发现,晋武帝司马炎想恢复三年丧制古礼的行为,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因为,在汉文帝施行短丧之后,“恢复三年终丧”在历史长河中就成为历代儒士们的月经话题,从汉朝,到魏晋、南北朝、唐宋、明清,儒生们那叫一个前仆后继、纷至沓来,司马炎不过就是其中之一罢了。
他企图恢复三年丧制的事迹能被网友注意到,是因为他的皇帝身份,但大家别忘了,司马炎除了是皇帝之外,还是一名儒生——“吾本诸生家,传礼来久”(晋书)。
在汉魏之际,能和郑玄在经学上分庭抗礼的王肃,就是司马炎的外公。司马炎的母亲王元姬从小就熟读诗经、论语,尤其擅长丧礼。自幼受母亲和外祖影响教育的司马炎熟知礼仪,他对三年丧制的态度和倾向,自然是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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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三年丧制也是自古以来
众所周知,三年丧制属于儒家学说,但实际上,三年丧之礼,是儒家根据上古实例和习俗总结而来的,并非儒家自己的发明创造。
虽然夏、商、西周丧礼已经无法考证,但春秋时人还是知道“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孟子万章上)、殷高宗“乃或谅阴,三年不言”(尚书无逸)的故事,上古贤君们嗣帝位时都有为大行天子服丧三年。
所以,尽管三年丧“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礼记三年问),但为天子、父母服丧三年(父在为母期),则是时人的普遍认知——认为三年丧是自古以来的上古之制,只不过随着周朝的衰落,诸侯擅权,礼仪废弛,很多人都不知其具体了。像鲁国身为天子同宗、周公之后,尚且不知道诸侯之间互通丧事的重要性,就不要说其他诸侯了。
马端临就从子张的提问认为,自从春秋,三年丧就没有人施行了,所以子张才对武丁谅闇三年不言的举动不解,而孔子的回答,也有感慨时人废弃古礼不行的无奈。
子张问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 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盖时君未有行三年丧者。故子张疑而问之。而夫子答以古礼皆然。盖亦叹今人之不能行也。
三年丧为何在春秋就已经没有被普遍执行了呢?
除了人们忌讳丧事、以及典藏堙灭等原因,最重要的还是三年丧制太繁琐,繁琐得不符合现实。
在居丧期间,孝子要斩衰(穿着丧服)、苴杖(拿着苴木丧杖)、居倚庐(居住在简陋的棚屋)、食粥(只能喝粥)、寝苫(睡在草席上)、枕块(枕着土块)、不宴乐、不嫁娶、不入内室(不能夫妻敦伦生娃),把自己饿到虚弱得只能扶着杖行走,只有这样,才能表达孝子的悲痛至极。
试问,有多少人能一丝不苟的执行到位呢?就算王公贵族也不可能把一件孝服穿满三年,别说还要为生活奔波的百姓了。
到春秋之世,随着感慨世风日下的儒家的提倡,三年丧才有复兴之象,社会上出现厚葬和久丧的现象。因此,引起墨子的批判,墨子指出厚葬损财败家,久丧影响日常生产生活、摧毁败坏身体、耽误人口繁衍。
秦朝统一后,为了显示皇帝的权威,“亢上抑下”率意而行,让天下人都为皇帝服重丧。而没有开创制度的汉太祖刘邦,也沿袭了秦朝的做法,“乃至率天下皆终重服,旦夕哀临,经罹寒暑,禁塞嫁娶饮酒食肉,制不称情。”(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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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汉文遗诏短丧
汉后元七年(前157)六月初一,体恤下情的太宗孝文皇帝刘恒驾崩。
他在留下的遗诏中,指出厚葬破败家业、重丧伤害身体,表示不愿让老百姓为了给他服丧而遭受寒暑折磨,因此命令天下吏民,在诏书到达之日起,出临三天,就脱下丧服,不禁嫁娶、祭祀、饮酒、食肉。
并规定在下葬之后,服丧者穿大功服十五天,小功服十四天,缌麻服七天,然后就可以除服。
甚至开天子七日而葬的先河,后世的朱元璋就是效法汉文七日而葬(因此被某些不学无术者阴谋他被建文毒杀)。
汉书卷四 文帝纪 第四 (后元)七年【前157】夏六月己亥【朔】,帝崩于未央宫。 遗诏曰:「朕闻之,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当今之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无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临,以罹寒暑之数,哀人父子,伤长老之志,损其饮食,绝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谓天下何!··· 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 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侄带无过三寸。无布车及兵器。无发民哭临宫殿中。 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毕罢。非旦夕临时,禁无得擅哭临。 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 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乙巳7,葬霸陵。
从汉文遗诏内容看,文帝把服丧人员分为两等:
一为天下吏民,只需要服丧三日即可。
二为殿中当临者的高官、近属,这个群体中自然包括嗣帝,在葬前要早晚哭临,葬后变服三次共36天释服。
后世那些批判景帝不孝的儒生,抠字眼说遗诏中没有提到嗣帝的服制,景帝刘启冒用臣下短丧,实属大不孝,而后世袭用短丧的君主们,不去法尧舜圣君、居然师法刻薄的景帝,不过是倚仗“位尊势隆、得以自便、是不知理义之为大也”(马端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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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到汉武帝独尊儒术后,虽然天子依旧短丧,但为父母服重丧又再次复兴,公卿士夫甚至以能服终制为评定道德的标准之一。
比如原涉行父丧三年,名动天下。河间惠王刘良行母丧三年,被朝廷褒奖为宗室仪表、益万户。薛修服母丧三年,导致服短丧的哥哥薛宣获讥于世。
宣帝刘询在地节四年二月,颁诏允许老百姓因为父母、祖父母之丧而不服徭役。绥和二年六月,哀帝给博士弟子父母丧假三年。
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徭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
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到王莽主政,汉平帝驾崩,王莽率六百石以上,为平帝皆服三年;其母亡故,王莽则令子王宇代父服三年;王政君死,王莽又亲为姑妈服三年。
如果新朝长久,汉文帝的短丧自然会被抛弃,三年丧就会彻底重出江湖。新莽一世而亡,刘秀重振大汉雄风,自然以祖宗为榜样,死后遗诏:丧葬一如孝文制度。
遗诏曰:“朕无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刺史、二千石长吏皆无离城郭,无遣吏及因邮奏。
所以,某些网友蛐蛐人家光武帝搞繁文缛节想恢复三年丧,实在是有失公允。
东汉时期,邓太后临朝,又想恢复三年丧,给大臣二千石丧假。邓死后,被安帝否决。
桓帝在位时,也短暂允许二千石刺史、及中官行终制,但没过几年又禁行。
汉末,邺下七子之一的北海徐干,曾写过《复三年丧》,建议朝廷恢复三年丧制,自然是未果。
三国时局动荡,魏、蜀、吴都以简便的短丧为尚,曹操规定葬毕除服;刘备是满三日除服;孙权的丧制虽然不详,但他曾针对官员弃官奔丧的行为颁诏,表示国家处于多事之秋,官员应该先公后私,并采纳胡综的建议立法禁止奔丧,违者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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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晋武帝欲复三年丧
从东汉三国的情况可知,三年丧还是很有生存土壤的,即便世人不为君主服三年,为爹妈服三年的也大有人在,哪怕弃官也在所不惜,不然,东吴顾谭就不会对孙权出向官员隐匿父母丧事的馊主意。
司马懿、司马师死的时候,都依从汉魏之典,“既葬除丧”。等司马昭死时,司马炎也遵从权宜之制(他们管行短丧叫权宜),全国服丧三天,安葬后释服。
但是,以儒生自居的司马炎并不认可短丧制度,所以,他在除服后,仍然穿着深色衣服、戴着素色冠帽,降低坐席规格,撤去丰盛的膳食。
以太宰司马孚、太保王祥、车骑将军贾充、尚书令裴秀、中军将军羊祜等臣,就以东吴还没平定,国家还没一统,庶政万机都要皇帝操劳为由,请求司马炎为了国家抑制感情,易服复膳,遵从汉魏短丧旧制,既葬从吉,不再素服。
臣闻礼典轨度,丰杀随时,虞夏商周,咸不相袭,盖有由也。大晋绍承汉魏,有革有因,期于足以兴化而已,故未得皆返太素,同规上古也。
陛下既以俯遵汉魏降丧之典,以济时务,而躬蹈大孝,情过乎哀,素冠深衣,降席撤膳,虽武丁行之于殷世,曾闵履之于布衣,未足以逾。
方今荆蛮未夷,庶政未乂,万机事殷,动劳神虑,岂遑全遂圣旨,以从至情。
臣等以为陛下宜割情以康时济俗,辄敕御府易服,内省改坐,太官复膳,诸所施行,皆如旧制。
司马炎表示,他不能穿着孝服躺在草席上为老爹终制,就已经很痛心了,怎么能够和平日一样吃香喝辣、穿金戴银呢?
拒绝大家的劝谏。
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终苴绖于草土,以存此痛,况当食稻衣锦,诚诡然激切其心,非所以相解也。吾本诸生家,传礼来久,何心一旦便易此情于所天!相从已多,可试省孔子答宰我之言,无事纷纭也。言及悲剥,柰何!柰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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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孚等人再次劝谏:
天下还没有一统,皇帝陛下你日理万机万分操劳,怎么能如此自苦呢?臣子们实在害怕陛下你的精神气力受到损害,反而耽误国家大事,所以求你赶紧恢复常态吧,也好宽慰皇太后的心。
伏读圣诏,感以悲怀,辄思仲尼所以抑宰我之问,圣思所以不能已已,甚深甚笃。
然今者干戈未戢,武事未偃,万机至重,天下至众。陛下以万乘之尊,履布衣之礼,服粗席稿,水饮疏食,殷忧内盈,毁悴外表。而躬勤万机,坐而待旦,降心接下,仄不遑食,所以劳力者如斯之甚。
是以臣等悚息不宁,诚惧神气用损,以疚大事。
辄敕有司,改坐复常,率由旧典。惟陛下察纳愚款,以慰皇太后之心。
司马炎再次拒绝,表示自己对亡父的哀伤已经不能自己,实在不愿意现在就恢复锦衣玉食的生活,你们就别再反复劝告了,我已经伤心的说不出话了!
重览奏议,益以悲剥,不能自胜,柰何!柰何!三年之丧,自古达礼,诚圣人称情立衷,明恕而行也。神灵日远,无所诉告,虽薄于情,食旨服美,所不堪也。不宜反覆,重伤其心,言用断绝,柰何!柰何!
臣下妥协,司马炎最终为亲爹素服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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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司马昭期年时,司马炎想谒陵祭拜父亲,并提出重新穿上斩衰丧服去。
群臣又一次和他展开争论,最终,臣下妥协同意他去谒陵,司马炎则妥协不换丧服还穿素服。
泰始四年,王太后驾崩,司马炎直接指示有司,丧礼按照礼文执行,企图恢复三年丧。
群臣再次反对,建议他遵从汉魏旧制,既葬从吉。
君臣反复交手几个回合,在群臣的固请下,司马炎最终败下阵,“流涕久之乃许”,但是,仍素服三年。
泰始十年,武元杨皇后崩,因为皇太子的服制,大晋朝堂再次引起争论。
博士张靖认为,皇太子应该和大家一样,除丧即吉。
博士陈逵反对,老陈认为,汉文短丧毕竟是权宜之计,不是正礼,皇太子又不参与国事,应该为母后服三年终丧。
一直想恢复三年丧的司马炎再次命群臣详议,经过几番讨论,最终按照杜预的建议,皇太子既葬从吉,以谅闇三年终制(即心丧)。
时人纷纷讥讽杜预违背礼制、阿谀奉迎皇帝,不仅是时人讥讽老杜,后世也不少骂他“违经悖礼。沦斁纲常。当为万世之罪人”。后儒还感慨司马炎为自己爹妈能坚持素服三年,怎么到自己儿子却改心丧了呢?“何其厚于待己而薄于待子也!可谓信道不笃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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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6日再改以日易月27日
从自古以来的三年丧,到汉文时改短丧36日,很明显,短丧属于汉文帝自创,并非取自周礼。
但东汉应劭在为汉书作注时,解释文帝短丧制,却说汉文36日是以日易月之意。
问题是考之周礼,三年丧实际为二十七个月,以日易月也该是27日,何来36日之说?
因此,颜师古就批评应劭失误在前,又批评后儒不思考因循缪说在后。
那什么时候又改为以日易月27日呢?
要到唐朝了。
唐高祖李渊死后,留下的遗诏表示要遵循汉制以日易月,但实际上和汉文并不同,汉文可是七日就下葬了,高祖则历时五月才葬。
所以,他的丧制要是按汉制行,显然是葬后再服三十六日,那么,总丧期就是半年多,已经失去短丧的意义。
嗣子宜于别所视事。军国大事不得停阙。寻常閒务任之有司。其服轻重。悉从汉制。以日易月。于事为宜。其园陵制度。务从俭约斟酌。汉魏以为规矩。百辟卿士孝子忠臣送往事居。勿违朕意焉。
此后的唐帝们都沿袭高祖改版后的汉制,直到玄宗时,遗诏嗣君以日易月共服27日。
令天下吏人。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婚娶祠祀饮酒音乐。其殿中当临者。晓夕各十五举音。礼毕而罢。
皇帝宜三日而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而释服。以日易月。固有前闻。人子之念。皆所未忍。而艰难之际。万国事殷。其葬送之仪。尤须俭省。特宜裁改。无守常规。呜呼!万方勿乖予志。(上元元年七月)
从此以后,为君服以日易月27日,遂成定制,后世多数帝王都因循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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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历代欲复三年丧
从司马炎的行为看,他是真的想恢复三年丧制的,但因为群臣都反对复古,他只能在除服后素服素冠素膳三年。
但在同一年,他一改三国旧制,允许诸将吏终制并给丧假。隔一年又允许二千石终丧。太康七年命所有大臣终丧。
(泰始元年)265十二月···诸将吏遭三年丧者,遣宁终丧。
(泰始)三年267···三月戊寅6,初令二千石得终三年丧。
(太康)七年286···十二月···始制大臣听终丧三年。
皇帝中除了司马炎外,还有后秦文桓帝姚兴,为母虵太后素服临朝(具体服多久不详)。
北魏孝文帝元宏,为嫡祖母冯太后,穿丧服十五个月,在小祥后禫祭换吉服。
后周武帝宇文邕,为生母叱奴太后,真正做到服丧三年,但让百官既葬除服。
三年之丧。达于天子。但军国务重。须自听朝。衰麻之节。苦庐之礼。率遵前典。以申罔极。百僚宜依遗令。既葬而除。
然后就是宋孝宗赵眘,坚决不听群臣劝阻,为嗣父高宗赵构“衰绖三年以终丧制”。
最后一位,则是建文帝朱允炆,也很坚定的为祖父行三年丧。
注意,这些皇帝们都是自己服,群臣并没有从服,所以就被儒生们感慨。
比如朱熹就感慨宰相居然不支持孝宗,“自意要行。惜无宰相将顺。成此一大事。若能因此举行。盛典及于天下。则成数千百年之成宪矣。”
在此处还要提一下唐太宗李世民,他在贞观十七年时,因为阅读东汉徐干的《复三年丧》有感,对侍臣诉说衷肠:
徐干分析的太透彻了,朕很遗憾没有早点读到他的文章,当初高祖的丧礼,所行太过粗疏简略,但现在后悔又怎么来得及呢?
因而“悲泣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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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皇帝们了,历代的儒生名士,想恢复三年丧的就更多了,鉴于字数,只举例几则:
刘宋周朗,在孝武帝刘骏即位后,就建议他趁着新帝上任三把火,纠正不符合人情的短丧,恢复三年丧制。
北周京兆郡丞乐运,也曾上疏求复三年丧。
宋神宗驾崩,范祖禹上长篇《论丧服之制》,建议恢复终制。
司马光,更是众所周知,略。
高宗时的知邵州、大儒胡寅,趁着徽宗丧讯传来,上疏请高宗为父终制,胡的奏折内容很是精彩,不但建议高宗服三年,还给高宗出主意谁要敢反对终制、就是阻止皇帝不孝、可以置之于法云云。
差点没把赵构架在火上烤熟了,还好贴心的张浚连上两疏为官家解围,请官家为国家节制哀伤,遵循惯例,行以日易月之礼。
到孝宗坚持为高宗三年表示要“救千馀载之弊”时,却是满朝宰执都不支持,唯有小臣沈清臣上八千言的《论丧服六事》,支持圣主终丧,力全圣孝,以刑四海。
还有宁宗时的朱熹、罗点、理宗时的张忠恕等等。
明朝也不少,比如成化时的编修张元祯、弘治初的潘府、嘉靖中的马从谦等等,都曾上疏请皇帝为爹为妈终制复三年古制。
清朝儒生更是复古的厉害,也略。
以上均未果。原因嘛,自然是短丧更符合现实,还有就是世人习惯因循相袭、以祖宗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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