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那可是和咱千家万户息息相关,它是最基础的民生保障,更是守护大伙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的重要底线。就为这事儿,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发布了一份关于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倡议书,内容如下:
全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那可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都意义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下面简称《管理办法》)在 2026 年 2 月 1 日就正式开始施行啦,明确规定蔬菜(包括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这六大类食用农产品必须“持证上市”,这标志着咱们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踏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为了深入落实《管理办法》的要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在向全社会发出下面这些倡议:
一、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证、主动亮证。
1. 依法依规,应开尽开。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六大类”食用农产品产地,依照生产批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而且要如实做好开具记录。咱们也鼓励和支持农户在销售农产品的时候,参照《管理办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收购单位或者个人得按规定收取、保存合格证,如果是混装或者分装后再销售的,那就必须重新开具新证,保证“带证上市”一个都不落下。
2. 真实承诺,规范开具。要坚持“谁生产、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情况或者检测结果,如实开具合格证,把承诺事项、产品信息、产地、开具主体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都完整地写清楚。可千万别虚假开证,也不能冒用合格证。要是以销售包装为单元开证的,合格证得固定在包装表面;要是散装销售的,那就实行一批一证,跟着农产品流通。开具记录以及收购索证记录得保存至少六个月,可以用拍照、截屏这些方式留存归档。
3. 电子赋能,便捷追溯。鼓励大家使用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以及小程序开具电子合格证,二维码上要显著标注“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还能和追溯标签、质量标志整合起来用。各个主体应该在平台登记注册备案,申领激活电子合格证,这样能提高开证效率,也让追溯更方便。
4. 亮证经营,接受监督。要是线上销售,就得在网络交易平台页面的显著位置展示合格证;要是线下经营,就得在摊位、柜台显眼的地方摆放或者张贴。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规范建立生产记录档案,从源头上保障产品质量。
二、广大消费者:主动索证、验证
1. 养成索证习惯。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购买食用农产品,都要主动索要并且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没有证的产品咱就不买,通过消费选择,反过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规范开证、诚信经营。
2. 学会验证信息。仔细核对合格证内容和实际产品是不是一致,要是发现内容不全、信息不符这些问题,可以拒绝购买,并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大家一起推动经营者规范操作。
3. 参与社会监督。多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积极参加政策宣传活动,参与社会共治,主动提出好的建议,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消费环境。
三、全社会协同:监管共治,携手守护
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各方一起努力、共同守护。生产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开证、索证、保存记录。各个相关部门得加强协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生产端的日常巡查、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督促主体持续规范开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端的监督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查验“三类主体六类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保证索证索票落实到位。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宣传普及,推广合格证知识和相关法规,凝聚起“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共治合力。
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及日常监管的时候,会把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进货查验等作为重点事项。要是没按规定开具或者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会先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要是逾期还不改正,那就会处以罚款。
一张合格证,代表着一份责任心。让我们借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施行这个机会,携手并肩,共同努力,一起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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