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毋。
本月二十六号,港内上诉法庭对壹传媒前老板黎智英涉及的科技园租约欺诈案作出宣判,在黎智英本人并未出庭的情况下,法庭正式宣布其上诉得直,原审裁定的欺诈罪名不成立,原本判处的五年九个月刑期也一并撤销。
这一消息刚一公布,立刻被部分西方媒体和境外势力抓住机会大做文章,他们迫不及待地将这次正常司法裁决,歪曲成港内特区与内地对黎智英“网开一面”的信号,甚至强行将结果归功于美、英、日、澳等国此前的政治施压,一套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说法迅速在境外舆论场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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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不明真相的人被带偏节奏,以为黎智英真的要“重获自由”,可只要静下心来梳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就会发现,这次改判既不是法外开恩,更不是外部干预奏效,而是港内法治独立、依法裁判的正常体现,西方媒体刻意营造的假象,根本经不起半点推敲。
想要看懂这场舆论风波,第一件事就是要把两个完全独立的案件分清楚,不能混为一谈。
黎智英涉及的科技园欺诈案,和他违反港内国安法被重判的案件,是性质不同、事实不同、法律依据也完全不同的两桩事,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同一个人,就强行捆绑在一起解读。
科技园租约案的起因,还要回到1998年,当时黎智英旗下公司向港内科技园租用将军澳工业邨的场地,租赁合同里写得非常清楚,这片场地只能用于《苹果日报》的办公运营和报纸印刷,不能擅自改变用途,也不允许其他无关公司和机构入驻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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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之后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黎智英却私下安排自己的私人顾问公司,长期占用这片场地开展业务,却始终没有向港内科技园公司如实申报,也没有对租约内容进行任何补充和修改。
正是因为这一行为,黎智英被检方指控涉嫌欺诈,原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其罪名成立并判处监禁。
而此次上诉法庭作出改判,核心依据并不是偏袒任何人,而是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和合同约定作出判断。
法庭在仔细审查证据后认为,双方签订的租约里,并没有明确要求承租方必须主动披露这类违约情况,相关公司也没有法定的强制披露义务,从法律构成上来说,欺诈的关键条件无法成立,因此才作出撤销定罪、取消刑期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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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审理过程,完全以合同文本、证据链条、法律条文为唯一标准,不涉及任何政治因素,和黎智英的个人立场、外界舆论压力没有半点关系,更不存在外界编造的“刻意放宽”“手下留情”。
这一裁决,非但不是对乱港分子的妥协,反而用最直接、最有力的方式,展现了港内法治的真实面貌。
长期以来,黎智英这类人不断在境内外造谣抹黑,拼命编造“港内没有法治”“审判不讲道理”的谎言,目的就是煽动社会对立、抹黑港内形象,从而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洗白,博取境外势力的同情和支持。而这次法庭的判决,恰恰给了这些谣言一记响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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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面对黎智英这样争议极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人物,港内司法机构依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程序作出公正裁判,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不冤枉任何一个人,也绝不纵容任何一起犯罪。
这恰恰证明,港内的法治精神一直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运行的司法准则。
同时大家也要清醒地看到,欺诈罪名被撤销,并不代表黎智英在这件事上就完全没有问题、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港内特区政府已经明确表态,黎智英利用租约漏洞,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公器私用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特区律政司正在认真研究,针对这一行为是否再次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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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就意味着,围绕科技园租约一案的司法程序还远没有结束,黎智英依然要为自己当年的不当行为,继续面对后续的法律追责,所谓“无罪脱身、一身轻松”的说法,从一开始就是境外势力编造出来的虚假宣传。
比这更重要的是,这一宗案件的改判,对黎智英的整体刑期几乎没有任何实质影响,外界幻想的“平稳落地、提前出狱”,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白日梦。
就在这次裁决前不久的2月9日,港内高等法院已经对黎智英违反国安法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因其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发布煽动性刊物、危害国家安全等多项重罪,被判处20年监禁。
扣除他已经被羁押的时间,黎智英至少还要在监狱中服刑18年左右,以他现在的年纪计算,余生几乎都要在监狱里度过,根本没有机会再出来兴风作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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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重刑的背后,是长达156天的公开审理、2220件证物、8万多页的文件材料,事实清楚、程序严谨、证据确凿,是经过司法机关严格审查后得出的结果,也是任何外部力量都无法撼动的定论。
一宗多年前的租务纠纷罪名改判,不可能改变黎智英长期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港内稳定的核心事实,更不可能让他逃脱应有的法律惩罚。
西方媒体故意模糊两个案件的界限,拼命夸大这次改判的意义,本质上就是偷换概念、断章取义,利用信息差误导不了解情况的民众,从而达到他们操弄舆论、干涉中方内政的目的。
在这场围绕黎智英的舆论闹剧背后,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美方部分政客与黎智英家族相互勾结、大肆操弄政治议题的丑陋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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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捕入狱之后,他的家人从来没有真正反思过他的行为,反而一刻不停地在境外奔走游说、煽风点火。
长子黎崇恩多次往返英国和美方,打着“担心父亲健康”的旗号,四处拉拢西方政客和媒体,不断向港内特区施加政治压力,企图用外部干预影响司法结果。
女儿黎采更是在2月24日,受到美方众议院议长约翰逊的亲自邀请,出席了特朗普的国情咨文演讲,整场活动中,她完全把黎智英案当成了政治表演的道具,不遗余力地呼吁美方政要出手“救人”,甚至还离谱地向滑雪运动员谷爱凌喊话,希望对方帮忙发声,为黎智英说情,这一荒唐要求当场遭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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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美方政坛之所以对黎智英案如此“上心”,反复炒作、频频表态,从来都不是出于所谓的人权、法治与正义,而是赤裸裸的政治算计。
特朗普早在二零二四年竞选总统期间,就多次公开放话,宣称要“100%把黎智英捞出来”,还表示会在访华行程中专门提出这件事。
众议院议长约翰逊也毫不掩饰,直接宣称邀请黎采出席演讲活动,就是为了彰显美方决心,要推动黎智英获释。
这番直白又露骨的表态,把美方干涉港内事务、操弄司法议题的意图,暴露得一览无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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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政客之所以死死抓住黎智英案不放,原因其实并不难理解。
其一,黎智英是长期依附美方、死心塌地为美方效力的乱港代理人,多年来一直主动充当外部势力插手港内事务的马前卒。
他不仅多次专程前往美方,与彭斯、蓬佩奥、鲁比奥等强硬反华政客会面,亲自游说推动出台干涉港内事务的法案,还先后4次出资总计一千四百九十万港元,协助美方前副总参谋长杰克・基恩窜访台岛,不断在分裂国家的底线上疯狂试探。
除此之外,黎智英深度参与2014年非法“占中”和2019年黑暴骚乱,带头煽动对立、制造混乱,公然呼吁美方对华科技禁运、制裁港内,甚至公开宣称自己是“在敌营为美方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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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死心塌地出卖港内、依附美方的棋子,自然会被美方政客视为“自己人”,想方设法为他造势撑腰。
其二,随着美方国内选举节点越来越近,政治操弄的意味更加明显。
特朗普长期被民主党和部分舆论批评“不重视人权议题”,形象上存在明显短板,而黎智英案恰好成为他扭转形象、拉拢选票的工具。
通过高调炒作“保护国际友人”的人设,特朗普可以在支持者面前塑造强硬立场,争取更多政治支持,说白了,黎智英只是他竞选路上的一个宣传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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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一层的原因,则是部分美方政客想把黎智英案当成对华交涉的筹码,在接下来的高层交往、经贸谈判、关税协商中夹带私货,用中方的内政问题换取政治和经济利益。
他们打得一手好算盘,想把港内司法案件变成外交博弈的工具,可一旦中美双方在核心议题上达成共识,失去利用价值的黎智英,随时都会被他们当成弃子,抛之脑后。
无论外部势力如何煽风点火、造谣抹黑,无论西方媒体如何颠倒黑白、疯狂炒作,都改变不了一个铁一般的事实,黎智英案是中方的司法案件,港内事务是中方的内政,任何国家、任何势力都没有资格说三道四、横加干涉。
港内特区严格依照国安法和本地法律审判犯罪行为,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守护港内繁荣稳定、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这一立场坚定明确,绝不会因为任何外部施压而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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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落得如今身陷囹圄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是他自己长期勾结外部势力,是他自己带头破坏港内稳定,是他自己一再触碰国家法律底线,最终才换来牢狱之灾。
港内的法治,由独立的司法机构守护;中方的内政,由中方人民自己决定。
任何借黎智英案干涉中方内政、破坏港内稳定、抹黑国家形象的企图,在事实和法律面前都站不住脚,最终也只会以彻底失败收场。
西方势力这场自导自演的舆论闹剧,看似声势浩大,实则漏洞百出,既掩盖不了黎智英的犯罪事实,也动摇不了港内坚固的法治根基,更阻挡不了中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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