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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高火险期,天干物燥,防火形势严峻。但仍有极个别群众心存侥幸,顶风作案。2026年2月22日,我镇赤草村发生一起因上坟祭祀违规用火引发的森林火情,肇事者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情回顾:
2026年2月22日15时05分,镇村干部在巡查中发现赤草村山脚一处墓地周边冒出浓烟,火势正迅速向山林蔓延。火情发生后镇村干部随即联系派出所进行调查,起火点系赤草村刘姓村民的祖坟。经查,刘某某在明知政府已发布禁火令的情况下,仍在墓前燃烧香纸宝烛。祭拜结束后,刘某某仅用水简单浇淋灰烬,未进行彻底处理。在强风作用下,未熄灭的余烬复燃,瞬间引燃周边枯草落叶,火势迅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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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与后果:
火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镇林业站、村干部及半专业扑火队共约50人赶赴现场。经过近56分钟的全力扑救,明火被全部扑灭。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6.43亩,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烧毁了大量杂木等林木,对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直接破坏,并严重浪费了公共消防资源。
处理结果:
经勘查认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刘某某还将承担相应的生态赔偿及扑火费用。
防火提醒:
拘留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
一根未熄灭的香灰,换来的是5日的失去自由和高额罚单。汤坑镇人民政府再次郑重提醒广大群众:请自觉遵守禁火令,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倡导以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任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守护绿水青山,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丰顺县汤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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