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回复:退耕还林地是否可纳入中央财政油茶发展奖补示范项目
文/务林人
问: 2002-2006年度退耕还林地是否可纳入中央财政油茶发展奖补示范项目
省林业局回复(20260211):您好!关于您咨询“2002-2006年度退耕还林地是否可纳入2024年广西中央财政油茶发展奖补示范项目”的问题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如果该地块属于林地,则根据《》第五十条“资金和粮食补助期满后,在不破坏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退耕还林者可以依法对其所有的林木进行采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林改发〔2022〕130号)明确支持“利用低效人工商品林地600万亩,结合第一轮退耕还林地林分结构调整、防火隔离带建设改培油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油茶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24〕44号)明确“支持结合退耕还林地林分结构调整、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等方式,种植或改造油茶”等规定和支持政策,可以在不破坏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县级主管部门批准依法采伐林木后更新种植油茶。
二、如果该地块属于耕地,则不可以种植油茶。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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