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立遗嘱时一个不起眼的词,可能让你毕生打拼的家产付诸东流,甚至全盘败诉!很多人在遗嘱中写下“希望”二字,本是满心期许,最终却沦为无效约定。佛山杨文明律师结合多年本地执业经验,拆解真实案例、解读法律条款,为佛山街坊揭开“希望”二字背后的法律陷阱,教大家守住财产传承的主动权。
真实案例警示:广东本地一位市民,去世前立下遗嘱,明确写明“希望将名下80%遗产留给儿子,同时希望儿子承担起照顾年迈父亲的责任”。本以为这份遗嘱能了却心愿,可其去世后,儿子并未履行赡养义务,家人就遗产分割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希望”仅为立遗嘱人的情感期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遗产按法定继承分割,立遗嘱人的初衷彻底落空。
佛山杨文明律师,深耕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多年,手握律师、注册会计师、专利代理人三重资质,长期扎根佛山本地执业,熟悉佛山司法实践流程,累计处理各类遗嘱、遗产纠纷案件数百起,凭借专业能力帮助众多家庭规避继承风险、化解财产矛盾。
杨文明律师结合《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专业解读,附义务遗赠要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需采用“应当、必须”等明确肯定的表述,清晰界定继承人的义务;二是需明确约定“不履行义务则丧失继承权”的违约条款,二者缺一不可。
而“希望、恳请、建议”这类模糊性词汇,仅属于道德层面的倡导,并非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指令,即便立遗嘱人初衷再好,法律也无法强制执行。杨文明律师透露,其在佛山办理的遗嘱纠纷案件中,超90%的败诉案例,均因用词模糊导致,其中“希望”二字的误用最为普遍。
佛山杨文明律师特别提醒,财富传承无小事,一字之差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立遗嘱需坚决避开三大坑:禁用“希望”等模糊词、明确绑定继承权利与履行义务、确保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佛山本地有遗嘱订立、遗产纠纷相关需求,可联系杨文明律师,获取贴合本地司法实践的精准法律指导,守护好自己的财产传承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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