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不是闯红灯了吗?”2月3日,在忻城县国道242线一处三岔路口,一辆三轮车因闯红灯,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天19时许,忻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城关镇古饶村龙归三岔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车与小轿车相撞,两车均有损坏。接警后,大队值班警组迅速赶赴现场处置。事发路口为红绿灯管控路口,一辆车牌号为桂GD50**的小轿车横停在道路左侧,右侧车头有明显刮碰损坏痕迹,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侧翻在小轿车车头前,车头雨棚已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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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三轮车驾驶人樊某称,当时其驾驶三轮车从红渡镇往城区方向行驶,是左转的小轿车撞到了自己。而小轿车驾驶人罗某则当场拿出行车记录仪视频,还原了事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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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视频中清晰可见,罗某驾驶小轿车从城区往红渡镇方向行驶,行至该三岔路口后,在左转车道停止线内等候左转信号灯,待左转绿灯亮起后才起步左转。行驶过程中,罗某发现一辆快速直行的三轮车,立即将车停下,而三轮车驾驶人樊某发现小轿车后采取紧急措施,导致车辆侧翻,车棚随即碰撞到小轿车左侧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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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樊某驾驶三轮车通过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直行,这是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面对事实,樊某无异议。最终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樊某赔偿罗某的车辆维修费用,其自身的三轮车维修费用则自行承担。
来宾公安交管部门在此提醒,春运出行,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是守护出行安全的“生命线”,无论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行人,行经路口时都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指示,减速慢行、仔细观察,坚决杜绝闯红灯、抢行、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驾驶人更要增强安全意识,无牌车辆切勿上路,行驶中遵守道路通行规则,摒弃侥幸心理。全体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筑牢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签发:莫崇贵 三审:劳广智
二审:龚 莫 责编:罗雪涛
编辑:彭子峻 视频:罗雪涛
来源:熊 权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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