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从限购调减、公积金贷款优化、房产税完善三大方面推出七项举措,自2月26日起施行。
限购方面,新政对非沪籍居民购房资格作出三项调整。其一,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由此前的连续3年缩短至连续1年。其二,在沪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可在现有限购基础上于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即外环内最多可持有2套。其三,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无需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即可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这意味着,过去仅以社保年限作为购房资格认定标准的做法被打破,居住证年限也正式纳入购房门槛体系。
公积金贷款政策同步升级。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上浮20%和购买绿色建筑上浮15%的政策后,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24万元。同时,新政落实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只要在沪无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时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的优惠范围从首套住房扩展至二套住房。
房产税方面,新政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据"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官方公众号,此次新政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2023年以来,上海已出台多轮涉及限购、土地、金融、财税等多领域的房地产优化政策,本次"沪七条"是在此基础上的又一次综合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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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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