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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月的政府采购违规失信名单,有200家供应商因为各种违规问题而受到处罚,而违规内容主要包括围串标,以及中标后故意不签署合同。
串标还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违规现象,有超过一半的违规是围串标,经常出现一个企业分身为二参与投标的情况,如深圳市某企业参与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特定蛋白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但是采购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优康公司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代表人李某某,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授权代表人,均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该企业主导了参加了多起类似投标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项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2013年版)第七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定公司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还有企业订立攻守同盟控制价格的情况,在云南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森林消防头盔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有三家公司建立联盟由其中一家公司制订投标价格。
而中标后故意不签署合同则是低价竞标的恶果体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皮肤激光治疗仪(光子)项目(编号:ZJ-2532407-01)采购中,某医疗公司价格最低中标,之后该公司发现中标价格无法从上游厂商拿到治疗仪设备,之后以“投标报价142万元低于科医人公司设定的销售限价厂家明确表示不予供货及相关支持,导致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交货”为理由放弃该项目中标资格。最后被财政厅对其处以1200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恶意低价竞标,中标金额不足放弃中标,这给政府采购秩序和效率造成极大破坏。
二月初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采购人和监管部门共同遏制恶意低价竞争行为提供了“良药”,恶意低价中标能够遏制,恶意弃标的事情应该也会被遏制。
来源:今日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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