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长安街知事
2月25日,海南省三亚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近日,有媒体报道三亚市某民办学校,一在职教师未经学校批准报考其他单位被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引发关注。经核查,目前该争议已经进入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事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三亚市教育局将全程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依法依规督导涉事双方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妥善解决,切实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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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媒体报道,三亚中学属于民办学校,在与相关教师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聘用期间未经单位允许,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相关教师于2025年7月入职三亚中学,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未经学校批准报名了其他单位的招聘并参加考试。
三亚中学因此认为涉事教师违反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严重违纪,决定开除该教师。
事后,这位教师申请了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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