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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年放学,女同学拉我进高粱地,红着脸:给你看个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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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静淮,家里头排行老二,上头有个姐姐,下头还有个弟弟。一九八五年那会儿,我正好在村里的小学读四年级。那年我十岁,成天就知道疯跑疯玩,屁事不懂一个。

第一章

我们村子不算大,从东头走到西头,也就是一泡尿的功夫。村子后头有一条土路,坑坑洼洼的,一下雨就全是泥,走路能把鞋给粘掉。土路两边是大片的庄稼地,种什么的都有,玉米、高粱、大豆,一片连着一片,望都望不到头。

我们家住在村东头,三间土坯房,外带一个不大的院子。院子里养了一群鸡,还有一条土狗,我叫它大黄。大黄身上脏兮兮的,毛都打结了,但看家护院是一把好手,一有生人路过,它就扯着嗓子汪汪叫。

我爹是个闷葫芦,在砖窑厂出苦力,一天挣不了几个钱,还累得跟啥似的,回家倒头就睡。我娘呢,除了下地干活,还得操持家务,喂鸡喂猪,洗衣做饭,一天到晚忙得脚打后脑勺。她脾气不太好,动不动就拿我撒气,骂我是个讨债鬼。

我姐比我大两岁,已经能帮我娘干不少活了,我娘比较稀罕她。我弟比我小三岁,是家里的宝贝疙瘩,我娘啥好吃的都紧着他。就我,夹在中间,跟那后娘养的一样,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不过这也不耽误我成天乐呵呵的,只要能跑出去玩,挨两句骂算啥。

我们村的小学,就在村子的西北角上。几排破瓦房,围成一个院子,就是学校了。教室的窗户没几块完整的玻璃,冬天漏风,夏天漏雨。课桌椅子也是破破烂烂的,有的桌子腿上还绑着铁丝,一摇就晃。黑板是水泥抹的,刷了层黑漆,用久了漆掉了,露出一块一块的白,写字都看不清。

就在这个破学校里,我有好几个玩得好的同学。男同学有李建军、王国庆、张卫星,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哪年生的。女同学也有几个,其中有一个,叫苏清婉。

苏清婉长得跟别的女娃不太一样。她皮肤白,不是那种晒不黑的白,是那种看着就跟咱农村娃不一样的白,像剥了壳的鸡蛋。她头发有点黄,又细又软,扎两个小辫子,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她眼睛不大,但是弯弯的,笑起来像两道月牙。

苏清婉家住在村西头,她爹据说是在镇上供销社上班的,吃公家粮的,家里条件比咱这土里刨食的好多了。她娘很少下地,穿戴也比村里别的婆娘齐整。所以苏清婉穿的衣服也比我们好,没那么多补丁,也干净。她身上总有股子肥皂味儿,淡淡的,怪好闻的。不像我们,成天土里滚泥里爬,身上一股汗味儿泥味儿。

在学校里,我跟苏清婉说话不多。男女有别嘛,那时候都这样,男娃跟男娃玩,女娃跟女娃玩,谁要是在一起多说几句话,立马就有人起哄,说谁跟谁搞对象,怪难为情的。不过我们俩当过几次同桌,老师排座位,有时候会把男娃和女娃排一块儿,说是防止我们上课交头接耳。

我跟苏清婉当同桌的时候,话也不多。我那时候野得很,成天想着掏鸟窝、摸鱼虾,上课根本坐不住,屁股上像长了刺。苏清婉就安静多了,上课就端端正正坐着,听老师讲课,写字也一笔一划的,写得挺好看。我有不会写的字,偶尔会偷偷问她,她也不像别的女娃那么小气,会小声告诉我。

那时候没啥玩的,我们男娃下课了就玩斗鸡、摔跤、拍画片。女娃们呢,就踢毽子、跳房子、扔沙包。苏清婉不太跟那群女娃疯跑,她有时候就站在一边看,要不就跟一两个要好的女娃,比如跟她家挨得近的楚晚晚,凑一块儿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些啥。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跟村东头那条小河里的水一样,流得慢吞吞的,也没啥声响。早上起来,背着破书包去上学,中午回家扒拉两口饭,下午再去学校混半天,放学了就撒丫子跑出去玩,天不黑不回家。那时候的日子,好像长得没有尽头一样,我们也从来不想明天会咋样。

我成天就琢磨着,啥时候能跟李建军他们去北边的水塘里游个泳,啥时候能去地里偷摸摘个西瓜吃。对于苏清婉,也就是觉着这个女娃跟咱不太一样,干干净净的,说话也细声细气,没别的啥想法。更想不到的是,就这么个看着文文静静的女娃,后来能干出那样的事,能把我吓个半死。

那是一九八五年秋天的事。那时候地里头的庄稼都熟了,玉米长得比人还高,高粱红彤彤的,一大片一大片的,风一吹,沙沙响,跟下小雨似的。学校里头放了秋收假,就是让娃们回家帮大人干活。我家有五六亩地,也种了高粱,我爹我娘成天泡在地里头,忙得脚不沾地。

我那时候十岁了,算半个劳力,也得去地里帮忙。主要是跟着我娘,把割倒的高粱秆子抱到一块儿堆起来,或者是把高粱穗子从秆上掰下来。这活不重,但是累人,尤其是大太阳底下,又晒又热,高粱叶子划在胳膊上,剌得生疼,还痒得不行。

那天下午,太阳已经偏西了,没那么毒了。我正弯着腰在地里头忙活,我娘让我把一堆高粱秆子抱到地头上去。我抱着一大捆,高一脚低一脚地往外走,高粱秆子比我还高,把我整个人都挡住了,我看不清路,只能凭感觉走。

好不容易走到地头,把秆子往地上一扔,刚想喘口气,就听见有人喊我名字。

“沈静淮。”

声音不大,但是听得真真的。我扭头一看,地头的土路上站着个人,是个女娃。她穿着件花布衫,梳着两个小辫子,脸被太阳晒得红扑扑的。我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瞅,才认出来,是苏清婉。

我挺奇怪的,她家不是在西头吗?咋跑东头来了?再说了,她家条件好,她娘舍得让她下地干活?我愣在那儿,没吭声。

苏清婉见我不说话,又往前走了一步,脸好像更红了。她看了看我,又扭头看了看旁边的高粱地,那眼神躲躲闪闪的,也不知道在瞅啥。

我正想问她要干啥,她突然开口了,声音比刚才还小,跟蚊子哼哼似的,她说:“你……你过来一下。”

我更迷糊了,过去干啥?但我还是走了过去。走到她跟前,离得近了,能闻到她身上那股子肥皂味儿,混着点汗味儿,不过还是比我们身上那股馊味儿好闻多了。

我刚站定,还没来得及问她啥事,她突然一伸手,拽住了我的胳膊。

我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她拉着我就往旁边的高粱地里钻。

“哎……你干啥?”我慌了神,想挣脱开,但她攥得死紧,我一个男的,也不好使太大劲儿。

她也不说话,就是闷着头往里走。高粱秆子又密又高,我们两个人在里头钻,碰得秆子哗啦啦响,高粱叶子直往脸上划。我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这丫头要搞什么名堂。

走了大概有十几步,她停下来了。这儿的地里头有一小片空地,不知道是原来就没长高粱还是被啥东西压倒了,四周全是密不透风的高粱秆子,像个搭起来的小屋子一样。

苏清婉这才松开我的胳膊,转过身来对着我。

她脸通红通红的,耳朵根子都红了,也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咋的。她低着头,拿脚在地上蹭来蹭去,两只手绞着衣服角,就是不说话。

我喘着气,又问她:“苏清婉,你到底要干啥?把我拉这儿来干嘛?”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怪怪的,然后就又低下去了。

过了一会儿,她才开口,声音细得都快听不见了:“我……我给你看个宝贝。”

宝贝?我一听,心里头更好奇了。啥宝贝啊,还得钻高粱地里头来看?我心里头那点害怕顿时就没了,全被好奇给占满了。

我催她:“啥宝贝?快拿出来看看。”

苏清婉又磨蹭了一会儿,才把手伸进她花布衫的口袋里,摸了半天,摸出一个东西来。

她把手伸到我面前,慢慢摊开。

我低头一看,愣住了。

那是个什么东西呢?我现在想起来,其实真的不算啥。但是当时,对于十岁的我来说,那确实算个宝贝。

她手心里躺着的,是一支圆珠笔。

不是那种普普通通的圆珠笔。那支笔是透明的,能看见里头的墨水和弹簧。笔杆上头,还带着一个塑料的小玩意儿,是一个小小的不倒翁,圆圆的脸蛋,戴着个尖尖的帽子,一碰就晃来晃去,就是不倒。

在那个年代,在农村,我们写字用的都是铅笔,二分钱一根的那种。能用上圆珠笔的,那都是家里条件好的,或者老师才有的。像这种带小玩意儿的圆珠笔,我从来没见过,听都没听说过。

我眼睛都看直了,忍不住伸手想去摸一下。

苏清婉也没躲,让我拿起来看。

我把笔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那小不倒翁晃来晃去的,好玩极了。我稀罕得不行,问她:“这……这哪儿来的?是你爹给你买的?”

苏清婉点了点头,小声说:“嗯,我爹从镇上给我带的。”

我看了又看,舍不得撒手,但终究不是我的东西,我只好还给她。

苏清婉接过笔,看了看我,又说:“好……好看不?”

我使劲点头:“好看!太好看了!真是个宝贝!”

苏清婉听了,脸好像更红了,但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露出点笑意。

她把笔又攥在手心里,低着头,半天没说话。

我也不知道该说啥了,宝贝也看完了,该出去了吧。我就说:“行,我看完了,咱出去吧。”

我刚要转身,她又开口了。

“沈静淮,”她喊我名字,声音比刚才还小,跟蚊子哼哼似的,“你……你喜欢不?”

我说:“喜欢啊,咋了?”

她又不吭声了,过了好一会儿,她突然把手又伸过来,把那支圆珠笔塞到我手里。

我吓了一跳,像被烫了一下,赶紧往回推:“你干啥?我不要,这是你的。”

她不接,就使劲往我手里塞,嘴里说:“给……给你的。”

“给我?”我愣了,“你……你为啥给我?”

她不说话,就是低着头,把笔塞给我之后,就转过身去,好像要往外跑。

我一把拽住她,我这人心里装不住事,不问清楚哪行。我绕到她跟前,看着她问:“苏清婉,你说话呀,为啥给我?”

她被我拽住,跑不了,只好抬起头。我看她眼睛里好像有点水汽,亮晶晶的。她看了我一眼,又赶紧躲开,小声嘟囔了一句。

“因……因为你上次帮我捡了橡皮。”

她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回事,好像是一个多月前,还是我俩当同桌的时候。有一回上课,她的橡皮掉地上了,滚到我脚边,我就弯腰帮她捡起来了。就这么点屁事,我早忘了。

“就这事儿?”我哭笑不得,“捡个橡皮算啥,你给我这宝贝干啥?我不能要,太贵了。”

我又把笔塞回给她。

她不接,急得直跺脚,眼泪都快下来了。她说:“你……你拿着嘛!我……我还有一支呢。”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但看她那样,再不收下,她非得哭出来不可。我娘说过,女娃哭了最麻烦,我最怕看女娃哭。没办法,我只好把笔收下了,揣进裤兜里。

“行行行,我收下了,你别哭了。”我说。

她见我收了,这才破涕为笑,拿手背擦了擦眼睛。

“那……那我出去了。”她说。

“嗯。”

她转身就往外跑,跑到高粱地边上的时候,又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就钻出去,跑没影了。

我一个人站在那片小空地里,手里摸着兜里那支硬邦邦的圆珠笔,心里头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是啥滋味。就觉得这事儿,怎么这么怪呢?

我在地里头又站了一会儿,直到听见我娘在远处扯着嗓子喊我,我才回过神来,赶紧钻出高粱地,跑回我娘那边去了。裤兜里那支笔硌得慌,我一路走,一路忍不住用手去摸,生怕它丢了。

晚上回到家,吃完饭,我偷偷把那支笔拿出来,在煤油灯底下看了又看。那小不倒翁还是那么好玩,一晃就点头。我姐姐看见了,问哪儿来的,我说是捡的。她也没多问。我把笔藏在我睡觉的枕头底下,那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老是想起苏清婉那张红通通的脸,还有她把我拉进高粱地里的那股子劲头。

那一年,我十岁。我不太懂苏清婉为啥要送我这个宝贝,就因为我帮她捡了块橡皮?我觉得她有点傻,又觉得这事儿有点意思。那支笔,我没舍得用,就一直藏着。后来藏了好多年,直到有一次搬家,不知道弄哪儿去了。但是那年秋天,那片红彤彤的高粱地,还有那个脸红红的苏清婉,我一直都没忘。

那事儿过去以后,我再在学校里看见苏清婉,就觉得有点不自在,说不上来哪儿不对劲。以前没觉得咋样,现在一看见她,就想起高粱地里那档子事,心里头就扑腾。她呢,也跟以前不太一样了。以前见了我,就跟没看见似的。现在见了我,有时候会偷偷看我一眼,我要是一回看她,她立马就把头扭一边去,脸还红。

我也说不清那时候心里头是啥感觉,就觉得挺怪的,也挺好玩的。好像俩人之间,有了个谁也不知道的秘密一样。那支笔,成了我一个人的念想,没事就拿出来瞅瞅,摸着那个小不倒翁,心里头就莫名地高兴。

后来我才慢慢琢磨过来,那时候的苏清婉,还有那时候的我,其实啥也不懂。就是觉得谁好,就想把自个儿最稀罕的东西给谁。跟现在这些小孩儿比起来,那时候的我们,真是傻得够可以的。但是那份傻,那份真,现在想起来,心里头还是热乎的。

日子还是那么过,我跟李建军他们还是成天疯跑疯玩,苏清婉还是那么文文静静的,不怎么爱说话。只是我们俩之间,好像多了点什么,又好像啥也没多。那支笔的事,我们谁也没再提过,就好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但是我知道,它发生过。因为那支笔,现在还躺在我家那个木头匣子里呢。

第二章

日子过得快得很,一转眼,我就小学毕业了。那时候我十三岁,上了村里的初中。说是初中,其实跟小学也差不多,就是换了个院子,老师换了几个,课本厚了点。

我爹本来不想让我上初中的,想让我回家帮着干活,或者去砖窑厂挣工分。我娘跟他说,好歹让孩子念完初中,认识几个字,以后出门打工也方便。我爹听了,也就没再吭声。

苏清婉也上了初中,跟我还是一个学校。她爹在镇上供销社上班,家里条件好,她当然得接着念。我们分在同一个班,但没再当过同桌。那时候男女生还是不怎么说话,就算在一个班里,也跟隔道墙似的。

上了初中以后,苏清婉好像变了点。她不再扎那两个小辫子了,头发剪短了,齐耳,看起来干净利落。穿的衣裳也比以前更好看了,不是那种花花绿绿的,是素净的颜色,但看着就比我们的好。她还是不怎么爱跟别人疯跑,下课了就坐在位子上看书,或者跟楚晚晚说说话。

我跟她之间,也没怎么说过话。有时候在校园里碰见了,她会看我一眼,我就装作没看见,把头扭一边去。不是不想理她,是不知道说啥。那支笔的事儿,过去好几年了,谁都没再提,就好像做了一场梦。

初中的日子比小学累多了,功课多了,老师管得也严。我本来就不是念书的料,坐在教室里就跟受罪似的,屁股上像长了刺,坐不住。那些数理化,听都听不懂,跟天书一样。语文还能凑合,作文写个几百字,编点事儿,也能糊弄过去。

李建军他们也不爱念书,我们几个凑一块儿,不是逃课去河里摸鱼,就是去地里偷瓜。老师找过几次家长,我爹气得拿皮带抽我,抽完第二天,我该跑还跑。

初二那年,出了一档子事。

那天是周末,我跟李建军、王国庆三个人去北边的水塘游泳。那水塘挺深的,大人老吓唬我们说里面有水鬼,不让我们去。我们才不信那个邪,夏天热得受不了,谁还管有水鬼没水鬼。

我们游得正欢,忽然听见有人喊救命。循着声音一看,是塘子另一边,有个小孩掉水里了,在水里扑腾,头一会露出来一会沉下去。我们几个都吓傻了,李建军第一个反应过来,他水性好,一个猛子扎过去,游到那小孩身边,把他拖了上来。

那小孩呛了不少水,脸都白了,肚子鼓鼓的。我们把他翻过来,拍他后背,拍了半天,吐出来好多水,才哇的一声哭出来。哭声大的,把附近干活的大人都引过来了。

那小孩的爹也来了,一看儿子差点淹死,吓得脸都绿了,抱着孩子就哭。后来才知道,那小孩是他家的独苗苗,要是没了,他家就绝后了。那爹感激得不行,非要给我们磕头,把我们吓得赶紧跑了。

这事儿后来传开了,李建军成了英雄,学校还专门开了个大会表扬他。我跟他一块儿去的,虽然救人的是他,但我好歹也在旁边帮忙了,跟着沾了点光。我爹那几天看我的眼神都温柔了不少,没再拿皮带抽我。

苏清婉那几天也老看我,眼神跟以前不太一样。有一次放学,她追上来,塞给我一个东西,然后就跑了。我低头一看,是俩煮鸡蛋,还热乎着呢。我愣在那儿,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头热乎乎的。

那俩鸡蛋,我没舍得吃,拿回家给我弟弟吃了。但我心里一直记着这事儿。

初三那年,我实在念不下去了。那些课本对我来说,就跟仇人似的,一看就头疼。我跟家里说,不念了,想出去打工。我爹这回倒没打我,沉默了半天,叹了口气,说,不念就不念吧,反正也不是那块料。

那年我十六岁,跟着村里的人去了县城,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当小工。活累,脏,一天下来,浑身跟散了架一样。但能挣钱,一个月能挣几十块,我都寄回家,让我娘存着。

苏清婉那边,我听说她考上了县里的高中。她成绩好,考上是意料中的事儿。她爹在镇上上班,家里供得起,肯定得让她念。

我去了县城以后,就再没见过她。有时候晚上躺在工棚里,望着黑乎乎的屋顶,会想起她来。想起她红红的脸,想起她塞给我的煮鸡蛋,想起那支带小不倒翁的圆珠笔。那支笔,我一直留着,放在家里那个木头匣子里。

我想,她现在是高中生了,以后还得考大学,说不定能当个老师,或者去供销社上班,吃公家粮。我呢,就是个建筑工地上的小工,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我俩不是一路人,那点事儿,就让它过去吧。

在工地上干了两年,我十八了。那时候县城里开始有人去南方打工,说是能挣大钱。我心动了,跟工地上几个兄弟一合计,也想去闯闯。我没跟家里商量,自己拿了主意,买了张火车票,就去了广州。

广州那地方,真大,真热闹,人也真多。我一下火车,就蒙了,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我跟着人流往外走,出了站,满眼都是高楼大厦,满耳朵都是听不懂的话。我站在那儿,跟傻子一样。

后来我找到了一个同乡,他在一个厂子里干活,把我介绍进去了。那是个做玩具的厂,我在流水线上干活,一天站十几个小时,手不停,脚不停,累得眼冒金星。但是工资比工地上高,一个月能挣好几百。

我在那个厂里干了三年,从普工干到了小组长。手里攒了点钱,也见了一点世面。每年过年回家,我都穿着那身在广州买的西装,在村里走一圈,让人看看,沈老二家的二小子,混出息了。

我爹我娘脸上也有光,逢人就夸我。我娘开始操心我的婚事,托人给我介绍对象。见了好几个,不是我看不上人家,就是人家看不上我。有一个姑娘挺好看的,在镇上供销社上班,我一听供销社,心里就动了一下,想起了苏清婉。见了面,聊了几句,人家问我在广州干啥,我说在厂里干活。她问是啥厂,我说做玩具的。她听了,脸上就有点那个意思,后来托人回话说,不想找外地干活的。

我听了,也没啥难过的。本来也没抱多大希望。

有一回过年,我去镇上赶集,在人堆里,我一眼就看见了她。

是苏清婉。

她站在一个卖头花的小摊前,正在挑东西。她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棉袄,围着条红围巾,头发长长了,披在肩上。她比以前更好看了,白了,也胖了一点点,看着像个城里姑娘。

我站在那儿,不敢往前走,也不敢喊她。就那么看着她,心砰砰跳。

她挑好了头花,付了钱,转身要走。一转过来,正好跟我看了个对眼。

她也愣住了,看了我半天,才认出来,脸上慢慢露出笑来。

“沈静淮?”她喊我名字,声音还是那么轻,那么好听。

我点点头,笨嘴拙舌地说:“苏……苏清婉,你……你也来赶集啊?”

她笑着嗯了一声,走过来,站在我面前。离得近了,我又闻到了那股淡淡的肥皂味儿,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好多年没见了,”她说,“你啥时候回来的?”

我说:“回来好几天了,过年嘛。”

她说:“你在哪儿干活呢?我听说你去南方了?”

我说:“在广州,一个玩具厂。”

她说:“哦,挺远的吧?”

我说:“还行,火车坐两天。”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几句。我想问她上没上大学,现在干啥工作,但又怕问多了显得我多事。她也好像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嘴,又咽回去了。

旁边有人喊她,我顺着声音一看,是个年轻男的,骑着自行车,穿着件中山装,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他冲苏清婉喊:“清婉,快点儿,该回去了。”

苏清婉扭头应了一声,然后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说:“那我先走了。”

我说:“哎,好。”

她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我一眼,笑了笑,然后就上了那个男的自行车后座。那个男的蹬着车,载着她,消失在人群里。

我站在原地,站了好久。心里头说不出是啥滋味,酸酸的,涩涩的,又有点苦。

那个男的是谁?是她对象吗?是同学,还是镇上哪个单位的?他穿着中山装,看起来是个有工作的。我看看自己,穿着一身在广州买的西装,但一看就是打工仔穿的,料子不好,样子也土。跟人家一比,差远了。

我在集上又逛了一会儿,啥也没买,就回家了。

回到家,我把我那个木头匣子翻出来,打开,里面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小时候的弹珠,有李建军送我的小刀,有几张发黄的画片。在最底下,我找到了那支圆珠笔。

那支笔,放了十来年了,塑料都变黄了,那个小不倒翁脸上的颜色也掉了不少,但一晃,它还是晃来晃去的,跟以前一样。

我把笔攥在手里,想起那片红彤彤的高粱地,想起那个脸红红的苏清婉,想起她说“给你看个宝贝”。那时候,我们都还小,啥也不懂。现在,我们都长大了,懂了一些事,但有些东西,好像也回不来了。

我把笔又放回匣子里,盖上盖子,推到床底下。然后出去帮我娘烧火做饭,啥也没说。

过完年,我又回了广州。还是那个厂,还是那条流水线。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日子过得跟复印机一样,一天又一天,没啥变化。

有时候下了班,我跟工友去路边摊吃炒粉,喝两瓶啤酒,吹吹牛,骂骂老板,说说老家的事儿。他们说起老婆孩子,我就在一边听着,不插嘴。有人问我,沈组长,你啥时候娶媳妇啊?我就笑笑,说不急。

其实不是不急,是不敢想。我一个月挣那点钱,自己花销完,寄回家一些,剩不下多少。娶媳妇,得盖房子,得给彩礼,得置办东西,得多少钱?我不敢算。再说,我心里头,好像还装着个人。那个人在老家,骑着自行车后面带着她的男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对象。

那年年底,我回老家过年,听我娘说,苏清婉结婚了。

我娘是听村里人说的。苏清婉没考上大学,在镇上小学当老师,是代课的。她嫁的那个人,是镇上卫生院的医生,就是那天赶集我见的那个骑自行车的。他家条件好,爹是镇上的干部,给他们在县城买了房子,结了婚就搬县城去了。

我娘说这话的时候,一边剥着蒜,一边瞅我。我知道她啥意思,她是想看看我有啥反应。

我能有啥反应?我啥反应也没有。我低着头吃饭,说:“哦,那挺好的。”

我娘又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考虑了。隔壁村有个姑娘,人挺实在的,要不……”

我说:“娘,我还得回广州呢,这事儿以后再说吧。”

我娘叹了口气,没再念叨。

那天晚上,我又把那个木头匣子翻出来,把那支笔拿出来,看了很久。小不倒翁一晃一晃的,好像在笑话我。我把笔放回去,把匣子推到床底下最里头,不想再看见它。

过完年,我又去了广州。在厂里又干了两年,攒了点钱,跟人合伙开了个小吃店。小吃店开在工业区边上,卖炒粉炒面,还有快餐。生意还行,比在厂里强点,但累多了,一天忙到晚,手都磨出茧子来。

合伙的是我以前在厂里的工友,叫老郑,河南人,人实在,也能干。我俩合伙干了三年,店开大了点,请了两个帮工。手里也攒了点钱,能在老家盖个房了。

有一年,我回老家盖房子。我爹我娘高兴坏了,天天在村里转悠,跟人说我家老二要在村东头盖新房子了。房子盖了三个月,我就在家待了三个月。房子盖好了,三间大瓦房,带个小院,比老房子气派多了。我爹我娘搬进去住,乐得合不拢嘴。

盖完房子,我又回了广州。店里有老郑盯着,我得回去帮忙。

那年我二十六了,村里跟我一样大的,孩子都打酱油了。就我,还单着。我娘急得不行,逢人就托人介绍。我也见了几个,但都没成。不是人家嫌我在外头打工不稳定,就是我嫌人家要求太多。反正就这么拖着。

有一天晚上,店里打烊了,我跟老郑喝了点酒。喝着喝着,老郑问我:“老沈,你到底想找个啥样的?跟我说说,我让我老婆帮你踅摸踅摸。”

我喝得有点上头,话也多了。我说:“老郑,我跟你说个事儿,你别笑话我。”

老郑说:“说呗,咱俩谁跟谁。”

我就把那支笔的事儿说了,把苏清婉的事儿说了,把高粱地里那档子事儿说了。说到最后,我说:“我也不知道为啥,就是忘不了。明知道人家现在过得挺好,有工作,有家庭,跟我不是一路人,但就是忘不了。你说我这人,是不是有毛病?”

老郑听了,沉默了半天,说:“老沈,你这不叫有毛病,这叫重情义。人这一辈子,能遇到几个让你忘不了的人?能有那么一段让你惦记的过往,是你的福气。但你也得往前看,人家结婚了,过她的日子了,你也该过你的日子了。不能因为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不是?”

我知道他说得对,但心里头那道坎,就是过不去。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又回到了那片高粱地,那时候我才十岁,苏清婉也才十岁。她红着脸,拉着我的手,说“给你看个宝贝”。我低头一看,她手里是那支圆珠笔,小不倒翁一晃一晃的。我伸手去接,还没接到,就醒了。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外头有人在喊卖包子。我躺在那儿,看着天花板,想起梦里头的苏清婉,心里头又是酸又是甜。

那一年过年,我没回老家。店里忙,老郑回家过年了,我留下来看店。除夕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店里,炒了俩菜,开了瓶啤酒,看着电视里的春晚,觉得也挺好。外头有人在放鞭炮,噼里啪啦的,热闹得很。我这儿冷冷清清的,就我一个人。

我忽然想起小时候过年,虽然穷,但热闹。一大家子人围一块儿,包饺子,放鞭炮,看春晚。我爹我娘那时候还年轻,我姐我弟还小,家里虽然穷,但笑声不断。现在日子好了,家里人却聚不齐了。我姐嫁到了外村,过年回婆家。我弟在城里打工,也没回来。就我爹我娘俩人在家,守着那三间新房子。

我拿起电话,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我娘接的,一听是我,就哭了。她说:“老二,你一个人在外头,吃得好不好?冷不冷?啥时候回来?”我听着心里头也酸,说:“娘,我挺好的,你别担心。过完年我就回去看你。”

挂了电话,我坐在那儿,半天没动。

又过了几年,我在广州混得还行。小吃店开成了小饭馆,又请了几个帮工。老郑回老家开了个店,这边的店就归我一人了。我在广州郊区租了个房子,算是安顿下来了。每年回老家一两趟,看看我爹我娘,走走亲戚。

我娘还是催我结婚,催得比以前更厉害了。她说:“你再不结婚,我跟你爹都老了,以后谁给你看孩子?”我说:“娘,你看我这忙的,哪有时间找对象。”她说:“你就是挑!你那个同学李建军,孩子都上小学了。还有王国庆,二胎都生了。就你,还单着!”我说:“行行行,我找,我找。”

我其实也试着找过。托人介绍过,也自己去相亲网站注册过。见过几个,聊过几个,但都没成。不是我嫌人家,就是人家嫌我。有一个女的,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在广州打工,人挺实在。我们见了几面,聊得还行。后来她问我:“你在广州有房吗?”我说:“没有,租的。”她说:“你打算在广州买房吗?”我说:“广州的房价,我这点钱,哪买得起。”她说:“那以后孩子上学咋办?”我说:“还没想那么远。”她听了,没再说话。后来就没联系了。

我知道,像我这样的人,没学历,没背景,没房子,在广州这样的地方,想找个人过日子,不容易。但我也不是非得在广州过一辈子。等我再干几年,攒够了钱,就回老家。老家的房子盖好了,回去也能过日子。

那年我三十二了,又回老家过年。这回不一样,我爹病了。

我爹身体一向硬朗,一年到头不生病。这回突然病了,一开始还硬扛,后来扛不住了,去医院一查,说是胃里长了东西。我接到我娘的电话,连夜买了火车票,赶了回去。

我爹躺在县医院的病床上,人瘦了一圈,脸色蜡黄蜡黄的,看着让人心疼。我进去的时候,他正睡着。我坐在床边,看着他,心里头难受得不行。我这几年,光顾着自己在外头闯,很少回来陪他,他老了,病了,我都不知道。

我爹醒过来,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他说:“老二,你咋回来了?我没事,就是小毛病,住几天院就好了。”我说:“爹,你别说话了,好好养着。”他点点头,又闭上眼睛睡了。

那几天,我天天在医院陪着我爹。我娘也在,但我让她回去歇着,我在这儿守着。白天给爹端水喂饭,晚上就趴在床边睡一会儿。医院的椅子又硬又冷,但我睡得挺踏实,因为爹在跟前。

有一天下午,我爹精神好点,跟我聊起天来。他问我:“老二,你在外头这么多年,一个人,苦不苦?”我说:“爹,不苦。习惯了。”他说:“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成个家了。我跟你娘,都老了,就盼着能看着你娶媳妇,生个孩子。”我说:“爹,我知道了,我会的。”

他说:“你心里是不是有人?”我愣了一下,没吭声。他说:“我听你娘说过,你有个同学,小时候挺好的。后来人家结婚了,你一直没放下。”我说:“爹,你别听我娘瞎说。”他说:“不是瞎说,我看得出来。你每次回家,都往村西头那边看,你以为我不知道?”

我不说话了。

他叹了口气,说:“老二,人这一辈子,有些事,错过了就错过了。你得往前看,不能老往后瞅。那姑娘现在过得咋样?”

我说:“听说挺好的,在县城教书,老公是医生,孩子也上学了。”

他说:“那就好。你也得为自己想想。咱家条件虽然一般,但也不算差。房子盖好了,我跟你娘手里也有点积蓄。你回来,找个踏实过日子的姑娘,成个家,我跟你娘就放心了。”

我说:“爹,我知道了。”

他没再说啥,闭着眼睛养神。我坐在那儿,想着他的话,心里头翻来覆去的。

那天晚上,我从医院出来,想去街上买点吃的。路过一个学校门口,看见里头亮着灯,有人在操场上跑步。我停下来,看着那些学生,想起自己上学的时候。

我正发呆,忽然听见有人喊我名字。

“沈静淮?”

我扭头一看,愣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是苏清婉。

她穿着件深色的外套,头发盘起来,比以前成熟多了,但还是那张脸,还是那种干净的样子。她看着我,好像也不敢相信。

“真是你啊,”她说,“我远远看着像,不敢认。”

我说:“是……是我。好多年没见了。”

她说:“得有十几年了吧?你还是那样,没咋变。”

我说:“你也没变,还是那样。”

她笑了,说:“咋没变,老了。你这是……回来过年?”

我说:“嗯,我爹病了,在医院,我回来照顾他。”

她问:“严重吗?”

我说:“胃里长了东西,得做手术。”

她说:“那可得好好治,现在医学发达,能治好。”

我说:“嗯。”

聊了几句,我也不知道说啥了。她忽然问:“你吃饭了没?”

我说:“还没,正想去买点吃的。”

她说:“前面有家面馆,挺干净的,要不……一起去吃碗面?”

我想了想,说:“好。”

我们去了那家面馆,要了两碗面。面对面坐着,中间隔着一张桌子。灯光照在她脸上,能看见眼角有点细纹了,但不影响,看着还是很舒服。

吃面的时候,话就多起来了。她问我这些年干啥了,我说在广州开饭馆。她问我结婚了没有,我说没有。她说她结婚了,孩子都上小学了。我说我知道,听说了。她问听谁说的,我说我娘说的。她笑了,说村里人就是嘴快。

她问起我爹的病情,我说医生说要手术,得看术后恢复。她说:“那我帮你问问,我老公在医院,认识不少大夫,看能不能找找关系,给安排个好点的医生。”我说:“不用麻烦了吧。”她说:“这有啥麻烦的,一句话的事。”

她吃完面,抢着付了钱。我说这咋行,她说:“老同学见面,我请客,应该的。”

出了面馆,她说:“你回医院?我送你一段吧。”

我说:“不用,我自己走就行。你赶紧回家吧,孩子还等着呢。”

她说:“行,那我走了。你爹的事,我帮你问,回头给你信儿。”

我说:“好,谢谢了。”

她转身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笑了笑,说:“沈静淮,保重。”

我说:“你也保重。”

看着她走远,消失在夜色里。我站在那儿,站了好久。风有点凉,吹在脸上,但心里头热乎乎的。

后来我爹的手术做得很成功,恢复得也不错。苏清婉帮我找了她老公的同事,给安排了手术,还特意来医院看过我爹两次。我爹知道是她,挺高兴的,说:“这姑娘,心眼真好。”

她来的时候,有时候会带着她儿子。那小子七八岁,虎头虎脑的,挺可爱,见了我叫叔叔。有一次,她儿子问我:“叔叔,你跟我妈是同学吗?”我说:“是啊,小时候一个班的。”他说:“那你们小时候玩啥?”我说:“玩的东西多了,斗鸡、摔跤、拍画片。”他说:“好玩吗?”我说:“好玩,比你们现在玩的那些电子游戏好玩多了。”

苏清婉在旁边听着,笑,不说话。等她儿子跑一边去了,她才说:“你还记得那些。”我说:“咋不记得,这辈子都忘不了。”

她没接话,过了一会儿说:“我得走了,还得回去做饭。”

我说:“嗯,路上慢点。”

看着她拉着她儿子走远的背影,我忽然想起那片高粱地,想起那支圆珠笔,想起那个红着脸说“给你看个宝贝”的小女孩。那些事,好像就在昨天,又好像隔了一辈子。

我爹出院后,我在家又待了半个月,伺候他恢复。等他差不多好了,我才回的广州。

临走那天,我娘又念叨我的婚事。我说:“娘,你放心吧,我回去就找,争取明年带个媳妇回来给你看。”我娘半信半疑,说:“真的?”我说:“真的。”

火车上,我一直在想我爹说的话。他说得对,人得往前看,不能老往后瞅。苏清婉过得很好,有家庭,有孩子,我该替她高兴。我也该为自己的日子打算了。

回到广州以后,我把那个木头匣子又翻了出来。把那支圆珠笔拿出来,看了最后一眼。那小不倒翁还是那样,一晃一晃的,好像在跟我告别。我把笔装进信封里,写了一封信,然后寄了出去。

信是寄给苏清婉的。我在信里说,谢谢她帮我爹,谢谢她那些年的那份心意。那支笔,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现在我把它还给她,让它陪着她。祝她幸福。

寄完信,我觉得心里头一下子轻了,好像放下了一个背了很多年的包袱。

那年年底,我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姑娘。她叫陈桂芳,也是我们那一片的,在县城超市上班。离过婚,没孩子,人挺朴实,话不多,看着顺眼。我们处了一段时间,感觉还行。过年的时候,我带她回家,给我爹我娘看了。我爹我娘都挺满意,催着我们赶紧把事办了。

第二年秋天,我们结了婚。婚礼在老家办的,请了村里的亲戚朋友,热热闹闹的。李建军、王国庆他们都来了,喝得脸红脖子粗,非让我说两句。我说啥呢?我就说:“谢谢大伙,我沈静淮,这辈子知足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看着旁边睡着的新媳妇,心里头很踏实。我想起苏清婉,想起那片高粱地,想起那支圆珠笔。那些事,都过去了,成了我心里头的一段回忆。不酸,不苦,就是想起来的时候,心里头会软一下。

婚后,我跟桂芳去了广州。饭馆还开着,她帮我一起打理,生意比以前更好了。我们租的房子换了个大的,离饭馆近,走路就能到。日子过得平平淡淡,但也踏踏实实。

第二年,桂芳生了个儿子。我给我娘打电话报喜,我娘在电话那头哭得稀里哗啦的,说是高兴的。我爹抢过电话,说:“老二,好样的!咱老沈家有后了!”

我儿子满月的时候,我回了趟老家。请了客,摆了酒,热热闹闹的。我抱着儿子,看着我爹我娘乐得合不拢嘴,心里头那个美,没法说。

在老家那几天,我抱着儿子在村里转悠。走到村西头的时候,我停了一下,往那边看了看。她家的老房子还在,但好像没人住了。听人说,她搬县城去了,她爹娘也跟着去了。我站了一会儿,然后抱着儿子转身走了。

我知道,有些路,走过就不能再回头。有些人,错过就是一辈子。但这也没什么不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都有自己的日子要过。

我儿子三岁那年,我们攒够了钱,在广州买了个小房子。虽然不大,但总算有了自己的窝。搬进去那天,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外头的车水马龙,想着自己这些年走过的路,从老家到县城,从县城到广州,从工地小工到饭馆老板,从一个人到三个人,一步一步,走得不容易,但也走得踏实。

有时候晚上哄儿子睡觉,他让我讲故事。我就给他讲我小时候的事儿,讲掏鸟窝,讲摸鱼虾,讲那片红彤彤的高粱地。他听得入迷,问:“高粱地里有啥?”我说:“有宝贝。”他问:“啥宝贝?”我说:“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他睡着了,我看着他小小的脸,想着他长大以后的样子。他会长大,会离开家,会有他自己的故事。希望他的故事里,也有那么一段让他忘不了的人和事,甜也好,酸也罢,都值得。

我爹走了以后,我娘跟着我姐过了。我每年回去看她,给她带广州的特产,给她讲我们在广州的事儿。她老了,头发全白了,耳朵也背了,但精神头还行,见了我总是笑。

有一年回去,我娘忽然问我:“老二,你还记得那个苏清婉不?”

我愣了一下,说:“记得,咋了?”

我娘说:“我听说她离婚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哦。”

我娘说:“她那个老公,听说跟医院里一个小护士好上了,被她撞见了,闹得挺厉害,最后离了。”

我说:“那是人家的事,咱别管。”

我娘瞅着我,想说什么,又没说。

那天晚上,我又想起她来。她离婚了,现在过得咋样?孩子咋样?还在县城教书吗?这些念头在心里转了几圈,然后被我压下去了。

不关我的事。我有自己的日子要过,有自己的家要顾。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那年我回广州以后,有一天,饭馆里来了个人。是个女的,穿着朴素,脸有点憔悴,但看着眼熟。她走到我面前,说:“沈静淮,好久不见。”

我愣了足有半分钟,才认出来。

是苏清婉。

她老了,瘦了,头发里有了白丝,眼角的皱纹也深了。但那双眼睛,还是那样,弯弯的,像月牙。

“你……你咋来了?”我话都说不利索了。

她笑笑,说:“我来广州办点事,顺便……想来看看你。”

我不知道说啥,让她坐下,给她倒了杯水。她坐在那儿,四处打量着饭馆,说:“你这饭馆挺干净的,生意咋样?”

我说:“还行,能糊口。”

她点点头,没再说话。

我也不知道说啥。就这么干坐着,气氛有点尴尬。

过了一会儿,她说:“那支笔,我收到了。”

我说:“嗯。”

她说:“我一直留着。那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东西,我爹从镇上给我带的,我就那一支。”

我说:“我知道。”

她说:“送给你,是因为你帮我捡了橡皮。”

我说:“我知道。”

她说:“我也不知道那时候为啥那么傻,那么贵的东西,说送人就送人了。后来后悔过好多次。”

我听着,没吭声。

她抬起头,看着我,说:“你后悔过吗?”

我想了想,说:“后悔啥?”

她说:“后悔……后悔没早点明白?”

我明白她说的“明白”是啥意思。我沉默了一会儿,说:“没有后悔。那时候咱们都小,啥也不懂。后来懂了,也晚了。”

她低下头,说:“是啊,晚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离婚了。”

我说:“我听说了。”

她说:“他出轨,跟医院里的一个小护士。我跟了他十几年,给他生儿子,照顾他爹娘,到头来,他就这么对我。”

我说:“人这一辈子,啥人都会遇到。过去了就好了。”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有泪光。她说:“沈静淮,如果……我是说如果,当年咱们都懂事儿,会不会不一样?”

我没回答她。

我说:“桂芳一会儿带孩子回来,你……要不一起吃饭?”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容里有点苦涩。她站起来,说:“不了,我还有事,得走了。”

我说:“我送你。”

她说:“不用。”

她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说:“沈静淮,你是个好人。祝你幸福。”

我说:“你也一样。”

她推开门,走了。

我站在那儿,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心里头翻江倒海的,说不上是啥滋味。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她的话。如果当年都懂事儿,会不会不一样?会吗?不会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日子不能重来,选过的路不能再选。

桂芳醒了,问我咋不睡。我说没事,想点事儿。她没多问,翻个身又睡了。

我看着她,心里头忽然踏实了。这个女人才是我现在的日子,这个家才是我该守着的地方。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后来我再没见过苏清婉。听老家的人说,她后来又找了一个,是个退休的老师,人挺老实,对她也不错。她儿子考上了大学,去了省城。她还在县城教书,日子过得平平淡淡。

这就挺好。

我儿子今年上初中了,学习还行,比我强多了。我跟我桂芳说,以后供他上大学,让他走得远远的,去看看外头的世界。桂芳说,那得攒多少钱啊。我说,慢慢攒,总能攒够。

饭馆的生意还算稳定,虽然累点,但能挣钱。我准备再干几年,等儿子上了高中,就把饭馆盘出去,回老家养老。老家那三间大瓦房还空着呢,回去收拾收拾,种点菜,养点鸡,过几天清闲日子。

有时候没事干,我会想起从前。想起那片红彤彤的高粱地,想起那个脸红红的苏清婉,想起那支带小不倒翁的圆珠笔。那些事儿,都过去三十多年了,但想起来还是清清楚楚的,跟昨天才发生一样。

我把这些事儿讲给我儿子听。他说,爸,你这是初恋吧?我说,啥初恋不初恋的,就是小时候那点事儿。他说,那你现在还想着她吗?我说,想她干啥,人家过人家的日子,咱过咱的日子。他说,那你讲给我听干啥?我说,让你知道,你爸年轻的时候,也有一段值得记着的事儿。

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跑去玩手机了。

我坐在那儿,看着窗外的天,想起那年秋天,那片高粱地,那个女孩。她拉着我的手,红着脸,说:“给你看个宝贝。”

那是我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宝贝。

那支笔,后来我再也没见过。不知道她还留着没,还是扔了,还是丢了。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个下午,那片高粱地里,有那么一个小女孩,愿意把她最心爱的东西,送给一个傻乎乎的小男孩。

那小男孩就是我。

我这辈子,没啥大出息,没念过啥书,没挣过大钱,没见过大世面。但我觉得,我这辈子,也挺值的。因为有人真心对我好过。

这就够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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