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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辉
读刘震云的小说,我就想到他家附近的那条马路。
刘震云的家门口有一条不大不小的马路,由北向南弯弯曲曲,差不多好几里长。这里属于北京东郊,城市与乡村的交界处,多年前还相对偏远而安静,后来由城里搬来的单位越来越多,住宅楼也越修越多,这条马路顿时变得拥挤、嘈杂、凌乱,如同集贸市场一般。
增加最多的要算外乡人。他们来自农村,在郊区农村租下一间平房,甚至找一块空地搭上一个简陋的棚子,一家大小几口也就算找到了栖身之地。北京是他们向往的地方,没有过多过高的奢望,眼睛里盯着的是北京这个市场,当然也就包括刘震云家门口的这条马路。菜摊、小吃店、修车铺、收破烂……所有能够养家糊口挣钱发财的方式,他们都一一采用。
偶尔走过这条马路,看到最多的场景是本地居民们在和各式摊主们讨价还价。当然,乐于此道的常常是家庭主妇们。我常常奇怪,有些北京人,走进大商店花上百把十元连眼睛也不眨,却在这里能为一斤蔬菜便宜几分钱而与摊主们争个不停。也许这是寻找另外一种满足,或者纯粹一种兴趣。
一个小说家,处在这样的情景中,看着老百姓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寻找乐趣消磨生命,便有可能产生一种特别的感觉。这与书斋中所构想的浪漫生活有所不同,与富丽堂皇的饭店、庄严隆重的大会堂里的生活更是相差万里。这里每天发生的一切,和人们平常在其他场合经历的生活,实际上是相互映衬的。琐碎,平淡,毫无惊人之处,甚至不免显得平庸。但这同样也是人生。那些说不出名字说不出来历的外乡人,和他们周围来去匆匆上班下班的北京居民,也是在同一时间里,在同一片蓝天下成为这个世界的一个构成部分。用庄重一点儿的话来说,也是历史的一部分。
从读刘震云的小说,我便相信他时常有我同样的感觉。
一次我对他说:“你们门口的马路实在太乱了。”他说:“那多好,买菜方便。”听他说这话,我马上想到了《一地鸡毛》中反复出现的豆腐细节。说不定那块豆腐就是从这条马路上的哪个店里买来的。
当然,那次聊天时我没有问他是不是每天扮演主妇的角色上马路买菜、买小吃,也没有问他是否常常在这条马路上散步,和那些外乡人聊天,甚至在他们中间找到了河南老乡。不过,我想,作为一个小说家,他对眼前的马路不会熟视无睹的。家门口这样一条马路,使他身处北京却有可能保持一种与故乡农村的记忆联系,同时,也就加深着他对日常生活,进而对历史、对人生的理解。
这是他虚构文学世界的一个重要视角。
在一个真正有着艺术敏感和创造性的作家那里,题材的轻重与否,从来不应是决定性的因素。正如胡风过去一再强调、同时也不断被误解被批驳过的一句话所说:“处处有生活。 一个作家,无论他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无论他从事什么职业,他不可能不拥有自己的生活。他无须形式主义地、硬性地去深入生活,因为他本来就在生活之中。他需要的是对周围环境的把握,需要的是透过表象而深入地认识生活,认识生活中的人与事。所有走马观花式、浮光掠影式的体验生活,所有看似轰轰烈烈实则可能是收效甚微的采访参观,或许能够开拓作家的视野,增加作家的见识,但它们只能是一种补充。它不能取代、也不可能取代作家自己所熟悉所偏爱的某种生活。他无法脱离脚下的土地,也就是说,只有那些能够激发他的创作激情、能够体现出自己的艺术敏感和思想的生活,才是一个作家值得关注的对象。
刘震云便是用他自己的目光,打量着身边的这条马路,打量着身边的芸芸众生,并从这条马路,回到故乡,走进他自己营造的世界。
人们在评论刘震云的小说时,往往强调他习惯从下往上看。意思是说,他更多地注重下层老百姓的生活,从这样一些人物的人生状态来反衬历史。《一地鸡毛》也好,《单位》或者《头人》也好,他呈现读者面前的,不是错综复杂的情节,也不是跌宕起伏的悲欢离合。他以冷静却又不失温情、宽厚却又带有讽刺意味的风格,将人们生活中琐碎、平庸的一面真实呈现出来。他似乎满足于这种"灰色生活"的状态,他不钟情于激情、浪漫和英雄。
不过,当把刘震云的全部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时,我便渐渐觉得,其实,他未必是"从下往上看"。相反,我感觉到,他心中有一种历史情结。他是让自己站在一个很高的山顶上, 俯瞰着自己笔下所有人物和生活,他甚至俯瞰着上下几千年纵横数万里的时间与空间。他在用他的目光、用他特有的角度打量着历史。对于他,历史本质上并不是英雄叱咤风云,也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宫廷秘闻或密室谋划。历史就是芸芸众生的生存状态。说得更简单、更直白一点儿,就是每一个人的吃、喝、拉、撒、睡。再伟大、再神圣的人物,说到底和每一个普普通通老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在刘震云笔下,鸡毛、豆腐和历史,某种意义上说拥有相同的分量。换一句话说,他用同样温馨的目光,关注着它们。
于是,历史悠悠,人世茫茫,走过数不尽的伟人、枭雄,演出过数不尽的悲壮,世事的变幻更是令人眼花缭乱,但是,在刘震云眼里,人们的生存方式并没有变化,依然如同他们的前人一样,为吃喝拉撒睡而操劳,而销蚀生命,围绕这样一种生活方式而展开的活动,便构成了亘古不变的内容。他的所有作品,我看几乎都是围绕着这样一种思绪而铺展开生活的斑驳画面。
刘震云便是在这样一种清醒的历史认识和无可奈何的现实生活之间,找到了他自己能够接受的态度,这就是看重每种不同的人所选择的生活方式。换一句话说,他愿意用同样的目光看所有人。从人的生存意义上说,伟人与小人物,强者与弱者,天才与庸才,实质上都是历史过客,因而都有其价值。不过,想必他也非常清楚,他必须时时提醒自己,用这样一种方式消解历史,固然能够赋予琐碎生活以历史意味,但也很容易让所有场景中都弥漫虚无主义的气息。不偏爱激情、浪漫、英雄,固然是其特点,但他却又必须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站在与之对立的一面,不可让平庸与琐碎,淹没被人们普遍视为神圣的东西。在这一点上说,他好像是在峡谷之间走钢丝,必须慎之又慎,不然,神采飞扬潇洒自如的片刻,说不定与之相随是一阵风,使他前功尽弃,甚至有可能跌入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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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相处流传》
在写作《故乡相处流传》时,刘震云绝非一时心血来潮,玩弄一下荒诞、传奇的手法,将曹操、将朱元璋、将20世纪的风云人物交替出现在农民生活的场景之中。他们尽管是风云一时的英雄,但在他的笔下,其形态却是与农民并无二致。他们一个个走马灯似的登场离场,可那些不同历史场景中的农民没有改变,他们还是在以自己的方式生活着。刘震云说他自己比较偏爱这部小说,我想大概就在于它集中地表现出了他对历史、对生活的一种态度,同时文学手法也得心应手。《头人》的时间跨度要短得多,但贯穿其中的意味,是与《故乡相处流传》相近的。
这样一种历史观对刘震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他之所以对现实生活中琐碎生活充满兴趣,不厌其烦地描写人际交往和官场中的种种可笑、可叹、可悲的情态,一方面在于它们是构成一部文学作品的要素,是小说家信手拈来的生动画面;另一方面更在于,如果放在历史流动的背景看,人们所费尽心机运作的一切,不过是给历史又增加新的故事而已。我看,这正是刘震云的讽刺得以形成的最为内在的原因。出于这样的历史视角,刘震云对官场所谓的勾心斗角、处心积虑,总是用调侃、讽刺的笔调予以勾画,但是,对身处其中的具体人物,他又带有充分的理解、宽容、怜悯。他似乎有许多话藏在小说的背后,他在用他的方式在告诉人们,历史并不可笑,可笑的是构成历史的那些充满喜剧色彩的人与事。让他感到无可奈何的是,现实中人们永远重复着过去的故事,永远不可能清醒认识到生活的喜剧性,即便认识到,又能如何?仍然无法摆脱它的制约,仍然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继续上演喜剧,甚至包括他本人也无法摆脱。
我看重《土塬鼓点后:瑞查德·克莱德曼》在刘震云作品中的特殊位置。和《一地鸡毛》、《故乡相处流传》、《单位》、《头人》等刘震云的其他作品相比,这篇小说叙述风格有明显不同。它更像一曲咏叹调,甚或弥漫着浪漫、抒情。一开始我感到奇怪,他怎么会突然之间写出这样一篇风格大大有别于其他作品的小说来?但转而一想,从描述人生意义角度来说, 它完全可以看做是上述作品的一种自然延续。刘震云有意识地将截然相反的两种处境两种命运的音乐人交叉着表现,在他的笔下,名扬世界的钢琴家瑞查德与寄寓土塬的鼓手奎生, 虽然生存状态有所区别,然而他们又似乎都拥有自己的满足。 作品中的"我"最后有一个意味深长的梦,他梦见的一个人的面目既非瑞查德,又非奎生,但又像是瑞查德,又像是奎生。 这当然不是作者随意的闲笔,而是表明他从两个人有区别的生活中看到了相同的意义。
历史无所谓高低之分,无所谓大小之分,在茫茫天地之间,他们发出的是自己的声音。有此足矣!看得出来,刘震云乐于平等地、毫无偏见地倾听每一个人发出的声音。在种种不同声音的回声中,他寻找着文学的意义。他就是以这样的姿态,在当今文坛上发出了属于他自己的、独特的声音。
这是六根推送的第3892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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