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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牌桌上的“权力变现”
湖南怀化市某豪华酒店的VIP包厢里,麻将碰撞声彻夜不息。从晚上八点鏖战至次日清晨,东门位置的中年男子始终神采奕奕,面前抽屉塞满百元大钞,桌面上还散落着几万元现金。这位“易市长”的手气似乎总是特别好,自摸、杠上开花接连不断。
牌桌上的另外三人早已睡眼惺忪,却仍强打精神恭维:“易市长今天的手气是真的好啊。”
“运气好罢了,今天就到这里吧。”易鹏飞“谦虚”地收起钞票。
这是易鹏飞担任怀化市市长期间的寻常一幕。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易鹏飞“贪图享乐,玩物丧志,沉迷打牌、打麻将”。当地政商两界心照不宣:要找他办事,先得陪打一场麻将。在这家酒店,易鹏飞长期包下一间房作为“棋牌室”,牌局成了权钱交易的遮羞布。
牌桌无父子,官场有“规矩”。那些“输”给易鹏飞的老板们,从来不在乎牌桌上的损失——动辄数万元的“学费”,换来的可能是数千万的工程合同。这种“以赌行贿”的隐蔽操作,让权力变现披上了娱乐的外衣,也让监督的眼睛难以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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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专家型官员”到“家族式腐败”
1962年5月,易鹏飞出生于湖南益阳。1983年从湖南财经学院商业经济专业毕业后,他进入湖南省计委财贸处,从科员干起。凭借财经专业背景,他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展现出业务能力:30岁升任副处级,38岁跻身厅级干部行列,2000年出任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46岁的易鹏飞迎来关键转折——外放怀化市委副书记、市长。此后他主政怀化、娄底,2015年3月升任郴州市委书记,2018年1月当选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跻身副省级。
然而,这位“专家型官员”的蜕变早有征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指出,易鹏飞“自身不正,带坏全家,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影响谋取私利,大搞‘家族式’腐败”。
在郴州,易鹏飞的亲属们“一窝蜂涌入”。其侄儿深度介入工程领域,妻亲“主攻”医药行业,特定关系人更是拿下多座有色金属矿场。湖南方言里的“提篮子”——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充当中介、谋取私利——在易鹏飞家族演绎得淋漓尽致。湖南省委常委会会议曾专门强调,要深挖彻查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打牌子”“提篮子”等行为。
一人得道,全家“提篮”。当权力成为家族的“摇钱树”,当书记的枕边风可以决定干部升迁,公权私用的闸门便彻底洞开。易鹏飞的配偶、儿子、情人皆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吹吹枕边风,就能让自家亲戚获得提拔”。这种“家族式腐败”不仅侵蚀党的肌体,更恶化了地方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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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卖官鬻爵与“边腐边升”
易鹏飞的腐败轨迹呈现典型的“边腐边升”特征。法院查明,其受贿行为始于2003年担任湖南省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期间,直至2023年被查,跨度长达20年。
在干部任用上的肆无忌惮,暴露了其对组织原则的公然践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明确指其“违反组织原则,任人唯私唯利,大肆卖官鬻爵”。曾任郴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袁卫祥,曾任副市长的李浩,从县委书记提拔至市里任职,皆通过易鹏飞运作,送上重礼。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易鹏飞的权力巅峰与十八大后反腐风暴高度重叠。2015年至2021年担任郴州市委书记期间,正是其犯罪行为集中爆发期。这种“边腐边升”现象,暴露出干部监督机制存在的时间差漏洞——当监督的探头未能及时聚焦,权力便在阴影中肆意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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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4.48亿背后的“任性用权”
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郴州市委书记易鹏飞面临一次“重大决策”。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某企业提出土地出让优惠政策要求——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实质是变相“零地价”供地。
国务院明令禁止零地价和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郴州市有关人员明确提出反对意见。但易鹏飞置若罔闻,擅自决定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
这一“任性用权”,致使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4.48亿余元。
法院判决书载明:易鹏飞“明知有关公司所要求的土地出让优惠政策违反国务院禁止零地价和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规定,且在有关人员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这种对党纪国法的公然藐视,对集体决策制度的粗暴践踏,将“一把手”监督难题暴露无遗。
8140万余元受贿金额,4.48亿余元公共财产损失——这两个数字构成了易鹏飞案的沉重注脚。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到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再到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其违纪违法手段多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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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从“易副主席”到阶下囚
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政协党组成员、原副主席易鹏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时,距离他卸任省政协副主席仅一个月。
落马前两天,易鹏飞还在出席会议。这位曾主政三市的“明星官员”,最终成为党的二十大后湖南省“首虎”。
2023年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给予易鹏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通报措辞严厉,多项表述在以往落马中管干部通报中罕见出现。
2023年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选择异地审理,有效避免了“人情案”干扰,彰显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效能的提升。
2024年3月25日,柳州中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易鹏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易鹏飞成为党的二十大后落马高官中首名领刑者。
法院认定,鉴于易鹏飞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这种“宽严相济”的裁量,既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传递出“给悔罪者出路”的司法温度——但无论如何从轻,无期徒刑的判决已为其政治生命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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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镜鉴与警示
易鹏飞案并非孤例。其曾任职的怀化、娄底、郴州,前后任及搭班者中多人相继落马:怀化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娄底市委原书记龚武生、郴州市委原书记戴道晋等。这种“塌方式腐败”的连锁反应,警示我们:政治生态的污染往往具有传染性,一把手“自身不正”,极易带坏一批干部。
案件暴露出关键岗位轮岗机制待完善的问题。易鹏飞在郴州任职长达6年,为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一把手”任职年限实施刚性约束,已成当务之急。
易鹏飞沉迷麻将的嗜好,看似生活小节,实则是腐败的温床。当牌桌成为利益输送的暗道,当“手气好”成为权钱交易的遮羞布,所谓的“小爱好”便异化为“大陷阱”。这警示党员干部:生活情趣非小事,小节不守终失大节。
牌桌之上,输掉的从来不是金钱,而是底线;麻将声中,破碎的从来不是牌局,而是人生。
从湖南财经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到主政一方的封疆大吏,再到阶下囚——易鹏飞的人生轨迹,是一部活生生的警示教材。其案印证了一个铁律:反腐败没有例外,纪律红线不容触碰。无论职位多高、能力多强,只要触碰法纪底线,终难逃恢恢法网。
权力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易鹏飞案后,湖南省委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子女相互请托办事等问题。这种系统性修复,正是为了铲除“家族式腐败”滋生的土壤,重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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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结语
2024年3月25日,当法槌在柳州中院落下,62岁的易鹏飞站在被告席上,面对的是余生的铁窗生涯。那个曾经在牌桌上“大杀四方”的“易市长”,终究输给了正义;那个纵容亲属“提篮子”的“易书记”,最终没能保住家族的“荣华富贵”。
8140万元赃款、4.48亿元公共损失——这些数字背后,是破损的政府公信力,是被践踏的市场公平,是被伤害的人民利益。易鹏飞案的价值,不仅在于惩治了一个腐败分子,更在于为全党敲响了警钟: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造福人民,用偏了祸国殃民。
从怀化到娄底,从郴州到长沙,易鹏飞走过的每一步,都曾留下“政绩”的印记。但当政绩与贪腐交织,当权力与利益勾兑,所有的“成绩”都化为泡影。这正如他在牌桌上那些“辉煌”的战局——看似手气好,实则是别人故意“输”给你的;看似赢了钱,实则是输掉了人生。
麻将桌上没有常胜将军,腐败路上没有安全地带。易鹏飞用20年的贪腐生涯和余生的牢狱之灾,为这条真理写下了沉重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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