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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学生扶老人事件,法庭上已经尘埃落定,可法庭外依旧甚嚣尘上,讨论仍然不止。我连续写了三篇文字,今天不觉又想起了一段往事。
那是2012年左右,我以前教的一个女生在QQ上跟我聊天,说有一个问题让她特别困惑。
原来是那年暑假,她妈妈让她去河南小姨家帮忙看孩子。有一次,她骑着自行车走在路上,发现一个小女孩摔在地上哇哇直哭,就上前去扶了一把,还在原地一直等着孩子的妈妈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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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孩子妈妈一来,不仅没有说一句感激的话,还第一时间就指责是她撞倒了自己的孩子,非要她赔2000块钱。两三岁的孩子,扶起来之后就不哭了,身上也没有受什么伤。对方狮子大张口,让她一时站在原地,懵了。打电话给她小姨,她小姨也赶了过来,跟对方据理力争,可对方拉着我的学生就是不放手。人家的理由就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你把孩子扶起来,就要承担责任。孩子受了惊吓,你就要赔损失。
那时候也没有监控,她百口莫辩,急得只想哭。那名家长又打电话,把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诸多亲戚都喊到现场,围观看热闹的越来越多。最后是她小姨帮她垫付了2000元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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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之后,她妈妈又把她抱怨了一顿:“让你去小姨家帮忙看孩子,你却给人家惹这么大的祸,钱怎么能让人家垫付?”2000元在2012年,几乎能赶上一个月的工资了,能赶上农民辛辛苦苦种一年庄稼的收入了,也难怪她妈妈着急。
这个学生在QQ上问我:
“老师,你平常上课的时候,不是教导我们学雷锋、做好事,见到老人孩子摔倒要扶起来吗?可我做错了吗?”
那一刻,我竟然无言以对。
我对她说:“咱要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万一因为咱们在现场没有搀扶,人家遭受的损害更大呢?该做不做,错失了救人的良机,咱们的良心会有愧的。”
但我心里也在犯嘀咕:
如今的见义勇为,居然成了一场赌注。
赌赢了,顶多人家送一面锦旗,就算给钱,自己也未必敢要;可一旦赌输了,就可能名誉扫地,甚至倾家荡产。
可再遇到类似的事情,当事人又不是算命的。在路上遇到一个陌生人摔倒,我们怎么敢确定,摔倒的那个人是好人?又怎么敢确定,他们的家人是好人呢?
当爱心付出,换来的却是冰冷又残酷的回报,自己还有必要发那份善心吗?
我的学生,因为这次教训,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她是不是就会选择熟视无睹,尽快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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