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1日,因“涉及国家秘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招摇撞骗、诈骗案。
检察院指控被告刘和平于1993年5月至1996年5月间,分别以与他人合作出书、办服装厂急需资金及开办公司需验资用钱等名义,先后骗得江苏省启东市外贸企业物资总公司、中国鸿远公司沈阳分公司、柳州市驻京联络处及北京中日恒泰工贸公司等单位的人民币共计230万元。
最终,刘和平因犯诈骗罪以及招摇撞骗罪,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当然了,整个审判最关键还不是具体罪名,最关键的地方有三:
这位刘和平,在落马前其实是柳州市委副书记(挂职)
这次审判因为“涉及国家机密”而不开庭审判,
更蹊跷的是,刘和平的这个市委副书记官位,是一个通过伪造手段骗取的真职位。
审判当时,刘和平仅仅34岁,甘肃省清水县人、刑满释放人员。1981年,刘和平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该案所谓的“涉及国家秘密”,与一起骗官事件有关。据后来公开的法院判决书,1990年初,无业人员刘和平来到北京,先后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干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人员、副局长等身份,骗取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管理局刘××少将的信任。
1994年,刘和平谎称个人档案在部队期间丢失,通过刘少将的授意,刘和平伙同于建国、方思伟(均另案处理)等人伪造了军队驻京某部副局级干部的全套个人档案。
此后,刘和平以挂职锻炼为名,利用伪造的档案材料,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雷×,将伪造的个人档案转到电子工业部,定为副局级干部。
后来经中央组织部门付××、薛××推荐,1995年5月25日,刘和平被派往广西工作,广西自治区党委任命刘和平为中共柳州市委副书记,其时,刘和平32岁。
据当时柳州官方报道显示,刘和平在任柳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分管教育,携中央下派干部之威,年轻有为,工作雷厉风行,政绩不俗,口碑尚佳。
刘和平年轻气盛,大刀阔斧,对官场做派风俗并不熟悉,常年手持党章,动辄要求干部“背党章”。
刘和平后来原形毕露,实属偶然。
挂职期满后,刘和平不想离开,希望能继续在柳州任职。1996年5月,恰逢时任政治局常委、中央党校校长(负责组织工作的常委)经过柳州视察工作,柳州市委主要领导向其表示,中央特派干部刘和平在柳州工作期间,政绩突出,希望中央能够同意刘和平留任柳州。
结果,这一请示反而致刘和平东窗事发。
刘和平当时谎称是自己刘XX将军的侄子。广西当做事实向胡提及。中央领导大为惊讶,因为主管组织和干部工作,并不掌握刘华清有侄子在广西任职这一重要信息。
至此,事情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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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和平最终被法院认定诈骗有关部门和单位90万元,获刑20年。
有意思的是,录个屏被判决后没多久,当时他在柳州的老上级原柳州市委书记、时任广西副主席的刘知炳也因贪腐锒铛入狱。几个月后,被他騙走60万元的柳州驻京办副主任黄树光,也因挪用公款、贪污罪,被判入狱。
20年刑期很长,但是回过头看似乎也很快。
掐指一算,这个胆大包天的刘和平,早就已经再一次重获自由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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