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微博《三农频道》消息,近日,福建,一女子骑自行车在拐弯处摔倒。当时,两名初中女生也正骑电动车侧向驶来,在女子摔倒后,两名女生主动下车,帮忙扶起。
事后,这起无接触事故,两名初中女生被交警定次责。然而,摔倒女子称:是被侧向驶来的电动车吓摔倒的。
该摔倒女子要找两名女孩家属索赔22万元。其中一名初中女生母亲郑女士称:孩子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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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微博消息配了一段 43 秒的视频,视频开头可以看到一个穿着粉色外套,暗红色裤子的中老年女子,骑着一辆粉色自行车靠一条纵向道路的右侧向前骑行,刚与一辆白色轿车擦肩而过。
然而,由于她骑行的路段刚好到达一个丁字路口(或十字路口),此时她的右边是房屋建筑,没法及时看到前方横向道路的路口车辆,就在她缓慢接近丁字路口时,路口突然驶出一辆靠左行驶的两轮电动车,应该是要左转,车上是两个年轻的女生。
自行车女子明显是看到了突然驶出来的电动车,想要停车避让或者左拐避让,可能由于年龄偏大,反应不够及时,竟然在匆忙之中,一个不小心向身体左侧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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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她摔倒过程中是左手手掌先触碰地面,然后手肘和上臂摔在地上,上身随之重重倒下,刚好压在左臂上,几乎与此同时,她的胯部和左腿也猛烈地摔在水泥地上,头发还晃动了几下,可见摔得不算轻。
电动车上的两个女生随即停车查看,并试图扶起电动车上的女子。当时那位女士的状态是坐在地上,应该已经摔到了身体比较疼痛的地步,所以难以站起来,她先是在地上蹲了一会儿,然后又勉强用手支撑着她的自行车站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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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段视频的画外音里,第一句话就听到其中一名女生的母亲如是说,“她是避让白色汽车,向右倾斜,重心不稳才摔倒的,孩子出现,她已经摔倒了。”
“现在就说被我女儿给吓到,我女儿说她出来的时候,老太太已经倒下,两个人商量要不要扶,另外一个孩子就说,那就扶呗。那哪里会知道,扶着扶着就扶了一个 22 万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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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对这种(扶人)就真的产生了很严重的心理阴影,就真的不能去扶。小孩子学雷锋做事情,你这样子以后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网上看到的,我没想到居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
然而,根据视频,我们可以看出,当时骑自行车的女士明显听到了右侧路口出来了声音,然后头向右看了一下,看到了正靠左行驶、有可能撞上的电动车,所以准备紧急避让,才摔倒的。当时的电动车是在靠左行驶,且准备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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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骑电动车的两个女孩能靠马路右侧正常行驶,可能就不会突然距离骑自行车的女士过于近,因为双方之间都有一个明显的建筑物挡住了彼此视线。由于骑电动车的女孩是靠左行驶的,所以当双方注意到彼此的时候,两车距离就已经很近了。
所以关于交警判定的骑电动车的女孩次要责任,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判罚方式,因为确实骑电动车的女孩没有按照道路交通规则靠右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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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她是要左转,即使她已经到了要转弯、且有建筑遮挡视线的路口,她理应始终保持靠右行驶,直到视线可以看到左边路口行车情况才能进入左转环节。
总的来说,这起事件的关键节点就是:骑车女子的摔倒与两名骑电动车的女孩是否有关联,我仔细看完视频后的个人观点是:有关联,且骑电动车的女孩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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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视频中的其中一个女孩的妈妈提到了关于老人跌倒“扶不扶”这一往年负面新闻话题,来引起人们对两名初中女生一方的主观同情。
至于摔倒女子要求两名女生赔偿 22 万元的金额是否过高?我个人觉得过高,毕竟两名女生的出现只是吓到她了,并没有直接碰到她,而且两名女生在看到她跌倒后,还主动搀扶了她,大概两名女孩都没意识到老人的摔倒是被自己的电动车吓的。
评论区的小伙伴们,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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