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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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丰收。本报资料片
本报讯(记者吴玉玺)近日,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对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进行了部署。文件在“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部分,提出一体化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十四五”时期,我省全面践行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针,统筹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构建全方位农用地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全方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马立新介绍,我省将切实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聚焦周边重点企业和矿区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结合溯源整治和动态监测数据,做好全省农用地类别动态调整工作,实行差异化管控,夯实粮食安全生态根基。
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直接关系到群众生活品质、乡村生态宜居水平,是夯实民生福祉、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我省作为高寒地区,受冬季寒冷漫长、村屯分散等自然和地理条件制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面临诸多挑战。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是我省‘十五五’时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和发力点。”马立新说。
对此,我省将多措并举进行“破题”。首先,优化长效运维监管机制,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运营、群众监督”的市场化运维模式,推动治理设施长效稳定运行。其次,深化寒地适配技术推广,在现有寒地适配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技术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不同村屯规模、地理条件和经济水平,持续优化完善技术方案。最后,强化排查整治和监管监督,重点排查低效运行、闲置停用的污水治理设施,限期完成升级改造。
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畜牧业大省,畜禽养殖业既是全省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也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关键领域。马立新介绍,我省将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常态化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隐患排查整治,聚焦养殖环节粪污乱排乱放、处置设施不规范等顽瘴痼疾,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提升。深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与养殖主体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挂钩,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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