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形势严峻,开封市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开封市祥符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公安分局联合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查,2026年2月15日至2月17日期间,田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祥符区罗王乡一处店院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20余箱,价值约2000元。祥符区公安机关依法对田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涉案烟花爆竹全部依法收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没收非法物品、罚款乃至拘留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现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可以向应急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50(应急局)、110(公安局)。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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