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两名初中女生扶起摔倒老太却被索赔22万元引发了热议,是好人难当,还是另有隐情?女生妈妈郑女士发声讲述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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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是在2025年的3月15号下午3点多,一名老太骑自行车在拐弯处突然摔倒。当时,两名初中女生正骑电动车侧向驶来,看到老太摔倒后,连忙过去帮助扶起老太和自行车。
明明是一件好人好事,可是两个女生得到的不是感谢,而是恩将仇报。
事后,这起无接触事故,初中女生被交警定为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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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倒老太称自己是“被吓摔倒”,将两个女孩告上了法院,找女孩家属索赔22万余元。
女生妈妈郑女士接受采访时说,摔倒老太明明是为了避让一辆白色轿车才向右倾倒,重心不稳才摔倒的,孩子出现时,她已经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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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监控中看,两个女孩出现前就有一辆白色轿车从这名老太旁边开过。老太有着很明显的向右转车把的动作,当白色轿车驶过之后,老太车把晃动随后摔倒。这时,两个初中女生还没有拐弯出现在监控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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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两个女孩扶人也是有过犹豫的,女生的妈妈说,当时两个女孩商量要不要扶,其中一个女孩最后说那就扶呗,反正没事。 于是两个女孩就扶起了摔倒的老太,没想到这一扶就扶出了22万元的索赔。
交警认定两名女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依据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和“转弯未让直行车辆”。
可是监控明明显示,老太是避让白色轿车后自行摔倒,女生与她根本没有物理接触,扶人行为发生在摔倒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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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84条有明确规定,自愿紧急救助造成损害不应担责。
女孩担责的前提是老太摔倒是由两个女孩造成,而不应该她们扶了人反而成了她们应该担责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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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摔倒,居然索赔22万元的天价,有什么依据呢?
从老太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到,事故发生后,原告于2025年3月15日到莆田九十五医院住院治疗12天,后于2025年4月18日到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城门店购买药品,后于2025年4月27日到莆田滨海医院门诊1次,后于2025年5月22日到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城门店购买药品,后于2025年6月25日到莆田九十五医院门诊1次,共计花费医疗费人民币26700.54元。
摔倒的老太从3月15号住院12天的住院费,一直到6月25号去门诊,期间的所有花费就有2万67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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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却向两名女生索赔了包含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高达22万多元,足足是实际发生费用的10倍!
这金额远超实际损失,难道不是传说中的碰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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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曾经在讲课时说,如果路边有一个老头倒在地下,你扶不扶?罗翔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也感到很迷茫,他说他也不知道事到临头自己到底扶不扶。
最后的结论是扶可以扶,但是一定要保留好证据,用手机拍摄好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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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两个女初中生遇到的事实证明罗翔说的是错的。
监控拍下了整个事发经过,画面清晰无比,远超手机拍摄的效果,然而并没有用,两个女孩依然要赔钱。
有监控尚且如此,那些没有监控的地方又该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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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说,自己的女儿现在对扶人产生了很严重的心理阴影,认为真的不能去扶,孩子学雷锋却是这样的结果,这会对孩子以后身心造成多大的影响?
并不只是两个初中生当事人,每个看过这个新闻的人都会有心理阴影,以后遇到摔倒的人到底扶不扶救不救?
做好人,你到底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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