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对于老百姓来说土地是生存权益最集中的体现,征收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最关心的就是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款是否能够及时发放到位的问题了,国土部、财政部等部门都明确:入库储备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不得为了收储而强制征收土地。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因此,如果遇到征收补偿方案标准不合理或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权! 申请人: 张某、唐某某等53户农民 委托代理律师: 王卫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兴某县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2010年5月在兴某县XX镇开始工程建设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有害生物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已正式获得国家农业部的批准上升为农业部的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但却因征地程序违法、补偿不到位问题引发了一起农民与农业科学院、广西自治区政府及兴某县政府之间土地纠纷,经多次咨询考虑,于是53位朴实的农民决定委托万典律师状告农业科学院与兴X县政府、广西自治区政府! 虽说老百姓与政府机关及国家农科院这样的科研机构力争维权无异于以卵击石,但经当事人与律师沟通并协商确定方案后,本案也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令人失望。期间,地方政府为农业科学院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件因未经合法征地审批程序而导致全部被撤销! 但此时并没有人为农民解决问题 地方政府又重新组织征地报批 并取得土地批文 面对如此情形,万典律师仍坚持找到了其违法之处,立即向自治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自行纠错,并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解决征地补偿问题! 本案的一步步升级最终引起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科院的重视,最终在自治区政府的督促下兴x县政府、农科院与农民经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以和谐的方式了结了本案! 最终
农科院的项目继续进行! 农民的补偿也依法履行到位! 迎来双赢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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