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宣判黎智英案,现场低压。结果不出所料,黎智英被判处二十年徒刑,同案的八人也一同被判刑。对外界是节点,对香港是信号,对经历者是风暴的终点。“性质严重”这一性质之前已经有所铺垫。按照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的起刑点是十年以上,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判处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也是在传递一种信号:规矩要立,底线要守,香港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地方。
黎智英都78岁高龄了,20年几乎就是“余生都在监狱中度过”。更重要的是,这是国安法实施之后第一例“勾结外国势力”罪的判刑,有历史纪录和震慑作用。此次判决有人赞同,有人感叹,国外的人权组织以及部分西方媒体依旧沿用老套路,把案件往“人权、法治危机”的方向上带,呼吁对中国施加压力,要求香港“释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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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近几年来最缺少的就是稳定。国安法实施之后,街头安静了,秩序恢复了,商业活动也重新开始了,人们的生活又有了希望。治安变好了,法治恢复了,繁华又回来了,这是大多数奋斗者直观上的感受。法治不是口号,守规矩的人受到保护,越界就会付出代价。
人权不是套路,而是安定生活、进步发展的基础。把人权当作政治工具并不罕见,双重标准也常见:对自己遮掩,对别人放大。爱泼斯坦案就是例子,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底线问题,雷声大雨点小,对比之下,更能看出“人权”到他们手里不过是把可以拿在手中的刀,很少对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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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救黎智英的行为并非第一次。之前美英欧等29个国家喊话,只是政治秀:把违反中国法律的人包装成符号,方便炒作、对抗和干涉,目的不是这个人,而是寻找长期可以操作的突破口。真正到了需要付出代价的时候,他们就会犹豫不前。欧洲想要市场、贸易、产业链和就业,美国也权衡中美复杂的相互关系以及深层次的商业联系。
此次判决也说明了惯性干涉话术成本低、舆论收益大;只要我们把自身的路走稳、秩序立住、发展抓紧,外部风浪就掀不起根本性的波澜。关于是否判得重的问题,答案就藏在法条和事实链条里。国安法的严肃性是用来保护大多数人的一种手段;立场不是违法的豁免权,触及底线必受惩罚,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共识,也是香港重拾秩序的信心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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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担心重判可以对香港起到震慑的作用。不是“吓”,而是“敬畏”,敬畏法律、规则和秩序。商业追求的是确定性,而社会追求的是安全感。此判决就是告诉人们,应该继续推进的事情要继续推进,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就到这里为止。香港由混乱到复位再到重启,依靠的是制度、法律以及执行的组合拳。这第一个案例画出了界限:守规矩是可以的,但是越过了红线就不行了。法治的价值就在于把生活从情绪中拉回到秩序中。
这是香港走向稳定的关节点,是对外部噪音的一种法律回应,也是对观望者发出的一个明确信号。这也表明了国家的发展最需要的就是秩序、稳定。有秩序,商业空间才能扩大,科技创新才有根基,民生改善才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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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外部势力不希望看到一个稳定、自主、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他们更希望看到一个可以控制的对象。现在的信号很直接,这条路不会按照他们的剧本走下去,香港也不会按照他们的节奏被翻天覆地。对于所谓的人权问题的指责也要讲清楚,人权就是饭碗、学位、医疗、安居和稳定,并不是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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