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前退钱会 “不立案、不定罪”;立案后退钱,只能 “从轻、减轻处罚”,但罪名和程序基本无法逆转。
一、立案前退钱:黄金窗口期,争取 “脱罪”
时间点: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正式刑事立案之前。
1. 法律效果(最好结果)
- 可能不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
- 全额退赔 + 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 情节较轻(如数额刚达 “较大”、初犯、偶犯),公安机关可能以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为由不予立案
- 不计入诈骗数额
- 司法实践普遍认为:立案前主动归还的金额,一般不计入最终认定的诈骗犯罪数额
- 直接否定 “非法占有目的”
- 立案前全额退赔,是证明 “没有永久占有意图” 的最强证据,容易被认定为民事欺诈或经济纠纷,而非刑事诈骗。
- 务必全额退赔,不留尾巴。
- 务必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书,明确表示 “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 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谅解书等全套证据。
时间点:公安机关出具《立案决定书》之后,任何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
1. 法律效果(定性已定)
- 罪名已经成立,程序不可逆转
- 诈骗罪通常在被害人交付财物、行为人取得控制时即既遂。立案后退钱,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案件仍会走完侦查→起诉→审判流程。
- 仅为法定 / 酌定从轻、减轻情节
- 退赃退赔、取得谅解,是法院量刑时必须考虑的从宽情节:
- 可争取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情节极轻)
- 审判阶段可减少刑期、适用缓刑
- 数额巨大 / 特别巨大(如 50 万以上),即便全额退赔,也很难免除实刑。
- 立案后退的钱,依然计入诈骗总额,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数额。
维度
立案前退钱
立案后退钱
案件性质
可能不立案、不定罪
罪名成立,程序继续
数额认定
一般不计入诈骗数额
计入总额,只影响量刑
主观评价
否定 “非法占有目的”
认定为悔罪表现
最佳结果
彻底脱身,不留案底
从轻 / 减轻、缓刑,必有案底
适用场景
数额刚达标、初犯、偶犯
任何已立案案件,数额越大效果越有限
四、实务建议(越早越好)
- 能在立案前退,绝不拖到立案后
- 立案前退钱:全额 + 谅解 + 书面证据,争取公安不立案。
- 已立案:尽快全额退赔 + 认罪认罚 + 取得谅解,争取取保、不起诉或缓刑。
- 数额特别巨大(如 50 万 +):退钱能大幅减刑,但很难免除实刑
北京莫律,专注行政诉讼与刑事辩护领域,深耕黄赌毒类治安及刑事案件,擅长刑事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盗窃等罪名辩护。办案经验丰富,以精准法律研判、扎实辩护策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关注莫律不再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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