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给朋友介绍卖淫女只是“分享”,没收钱就不会有事,其实这种想法藏着大风险。根据刑法规定,只要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促成嫖娼活动,不管有没有获利,都可能涉嫌介绍卖淫罪,甚至面临刑事处罚。
介绍卖淫罪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选择性罪名,核心是“牵线搭桥”——让卖淫者和嫖客建立联系。1991年《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把介绍卖淫纳入刑法,还删除了“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也就是说,哪怕没拿一分钱,只要促成交易就构罪。比如有人帮兄弟联系卖淫女,虽然没要好处,但只要双方发生交易,就可能踩中法律红线。
立案标准比想象中低:介绍2人以上卖淫就会被追诉;如果对象是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或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哪怕只有1个也构罪;非法获利1万元以上同样触发立案。比如有人通过微信介绍2个朋友嫖娼,虽然没拿钱,但已经达到入罪门槛;要是介绍1个17岁的女孩,即使只介绍1次,也会被立案调查。
量刑分两档: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红线包括:介绍10人以上卖淫,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或介绍5个未成年人卖淫。比如有人只介绍2次、涉及2人,认罪态度好,可能判5个月;有人介绍8人、接近10人的升档线,又有高金额流水,可能判4年;如果介绍10人以上或非法获利5万元以上,直接五年起步。
涉及未成年人的处罚更严厉:介绍1个未成年人相当于介绍2个成年人,直接构罪;介绍5个未成年人相当于介绍10个成年人,直接五年以上。还有资金计算的误区——量刑看的是“嫖资总额”而非实际获利,比如经手10万嫖资,自己只赚4万,法院会按10万算,若超过5万就会升档到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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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更要警惕: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介绍卖淫同样犯罪,比如有人通过QQ介绍3个女性卖淫,被判九个月缓刑。如果面临指控,及时找律师很重要——比如审查证据链是否完整(嫖客、卖淫女证言+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要相互印证),区分资金是借贷还是嫖资,这些都可能影响量刑。说到底,介绍卖淫的红线碰不得,不管是为了“兄弟情”还是赚钱,都可能毁了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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