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可恋爱这事儿吧,尤其是同居前对男朋友的想象,还真就跟亲眼见着“猪跑”是两码事。没住一起的时候,他在我眼里那就是偶像剧男主,出门永远人模人样,头发丝儿都透着精致,说话轻声细语,温柔得能掐出水来。我当时想,这要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那日子不得跟泡在蜜罐子里似的,美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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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呢?2023年春天,我俩刚把行李搬进那间不到六十平的出租屋,现实就给了我一个响亮的“大嘴巴子”。那个完美的“神仙男友”,就跟被妖怪调了包似的,房门一关,偶像剧立马切换成大型生活喜剧,还是带点儿“邋遢”属性的那种。家里的沙发,那可不是用来坐人的,那是他换下来那些衣服的“临时停车场”;茶几上,永远有个不知道哪天叫的外卖盒在站岗;至于袜子,嘿,那更是神出鬼没,床头一只,鞋柜上一只,有一次我甚至在冰箱旁边发现了一只,我都怀疑它是不是自己长了腿,半夜搞起了“探险”。
你要说他懒吧,人家在家也有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打游戏能激动到从椅子上蹦起来,一套“军体拳”打得虎虎生风;洗澡的时候,那更是他的个人演唱会专场,甭管是周杰伦还是刘德华,都能给你唱出十里八村不着调的味儿来,关键是人家还特陶醉,觉得自己简直是歌神附体。有回我正对着镜子认真地贴面膜,他悄没声儿地溜到我身后,猛地做个巨丑无比的鬼脸,吓得我面膜差点儿顺着嗓子眼儿吞下去,他倒好,捂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跟个刚干完坏事得逞的幼儿园小孩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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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刚开始那俩月,我心态真是崩了又崩。为他把马桶圈尿渍弄得到处都是吵过,为了他那些“走南闯北”的袜子闹过,更为了他打游戏不理人,气得我半夜睡不着觉,翻出手机里他当年追我时发的那些肉麻短信,一条条念出来“公开处刑”。我当时就觉得,这哪是找了个男朋友啊,简直是提前体验当妈,还是那种不省心的“儿子”。
就这么磕磕绊绊地,一直到了去年冬天。有一天我生理期,疼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腰都直不起来。偏偏那天他加班,回来得晚,我窝在床上,看着客厅里一片狼藉,再看看自己这副惨样,委屈得眼泪啪嗒啪嗒直掉。他推门进来,看到我这模样,啥也没说,先是倒了杯烫嘴的红糖水,又翻出暖水袋给我捂上,然后就默默地撸起袖子,把那猪窝一样的客厅收拾得锃光瓦亮。弄完他坐到床边,攥着我的手,难得一本正经地说:“媳妇儿,我毛病是多,但我改,你给咱点儿时间,中不?”
就那一瞬间,我心里那点儿气,全没了。我突然就明白了,老人们常说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其实更深一层的意思,是那份烟火气里的踏实。他在外面,得装得人模狗样,得跟客户斗智斗勇,得扮演一个靠谱的成年人,压力和疲惫早就攒了一箩筐。回了家,在我面前,他要是还得端着,那得多累啊?他那些“不堪入目”的小毛病,那些傻了吧唧的举动,其实不就是一张“特别通行证”吗?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上,我是那个唯一能让他卸下所有伪装,不用绷着,能放心做回一个会撒泼、会犯懒、甚至会犯浑的“小男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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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那对我来说,这个有他,有这些鸡毛蒜皮的“狗窝”,才是让我最心安的“金窝”。
到现在,我俩同居快一年半了。进步是有,但依然有限。他的袜子还是会偶尔迷路,但至少迷路的范围缩小了;唱歌还是跑调,但会在我不舒服的时候,默默煮好一锅热粥,留着客厅那盏暖黄的灯,自己蜷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等着我加班回家。我们还是会为了今晚谁洗碗拌几句嘴,会为了遥控器归谁幼稚地抢来抢去,但吵完之后,又觉得这日子,吵吵闹闹的,才叫真过日子。
所以你看,最好的同居生活,压根儿不是俩人天天拍vlog,精致得跟样板间似的。而是你见过他最人模狗样的帅,也见过他最人仰马翻的邋遢;你爱他成熟稳重替你扛事儿的爷们儿样,也容得下他幼稚鬼马、满身毛病的“真面目”。恋爱,是心在动,砰砰跳,看对方什么都好;同居,是心定了,落地了,看清了对方所有的不好,却发现,还是离不了。
家人们,我这也是抛砖引玉,就想问问,你们家那位,关上房门之后,是不是也藏着这么一个“长不大”的幼稚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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