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汉时期东方朔所著《神异经·西荒经》记载:“西方深山中有人焉……名曰山臊。人以竹著火中,爆烞有声,而山臊惊惮。”这或许是关于“爆竹”最早的文字依据——古人将竹子投入火中,竹节受热爆裂发出巨响,用以驱赶山林中的恶鬼与山魈,起初并非用于庆典。
至南朝梁,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明确写道:“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燃草,以辟山臊恶鬼。”可见至迟在南北朝时期,元旦于庭前燃放爆竹,已成为荆楚地区的固定年俗。
宋代,随着火药的应用,爆竹从驱邪之物逐渐演变为节庆象征。神宗朝“熙宁变法”的主持者、宰相王安石在《元日》中吟咏:“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与此同时,由北宋入南宋的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里,亦描绘了除夕夜“禁中爆竹山呼,声闻于外”的盛况。至此,爆竹已彻底融入节日的欢庆氛围,成为跨越千年的民俗印记。
然而,千年之后,在自称自信与领先的今天,爆竹却渐渐被视为安全隐患,甚至在不少地方被列为违禁之物。近日两则视频引人深思:一则是大年三十,警察将正在坟前祭祖燃放爆竹的民众拷走——这不仅是不给活人脸面,这特么分明连人家列祖列宗的面子都不给啊;另一则是某地市长带人在街头询问市民是否支持禁放,众人皆答“理解赞同”,甚至竖起拇指——谁敢不理解?谁敢不赞同?——在权力与镜头面前,真实的心声是否还有空间?咱就说,如果真有不配合演戏的,当地的官媒也不敢播出啊——市长大人的脸面还是得照顾的。
各地推出禁放令时,常以“环保”与“安全”为由。就环保而言,短短一两日的烟花燃放,其影响能否与终日不绝的汽车尾气、工业排放相提并论?若真为环保,何不取缔汽车、关闭工厂?再说安全,燃放烟花确有风险,然而世间何事绝无风险?行车、用电、饮食乃至行走,皆有可能发生意外,是否均应一律禁止?而那些真正触犯法律、危及公共利益的行为,又是否得到同等力度的查处?
环保与安全,本是政绩考核的指标,却不应异化为脱离实际、漠视民情的“一刀切”。特别是在全国人大已指出此类禁令或与上位法精神相悖的背景下,某些地方依然我行我素,这究竟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还是不把全国人大放在眼里?这究竟是对法治的漠视,还是对民意的轻视?
令人欣慰的是,即使在禁令之下,不少地方的夜空仍在除夕与初一被烟花照亮。这恰恰说明,真正关乎民众精神需求与文化认同的习俗,难以被一纸公文轻易抹去。国家层面从未全域禁止燃放烟花,某些地方的严控,与其说是履职,不如说是规避责任的姿态——既无助于解决问题,亦徒增民怨,更显治理方式的僵化与短视。
相传古时有名为“年”的凶兽,每逢除夕便上岸伤人。人们发现它惧响、畏红、怕光,于是以爆竹、红联、灯火驱之,相沿成习,谓之“过年”。如今,爆竹声渐渐沉寂,百姓固然无辜,只怕那“年”兽也会觉得疑惑——或许,它该去找那些真正该负责的人吧。
无火无烟,何似人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