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注哦
朔州壹时刻
朔州资讯新闻,早知道
朔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实行常态化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的通告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规定,结合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工作要求,在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实行常态化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一般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二、举报内容
(一)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擅自开工建设。
(三)特级动火未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特级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期间未连续进行气体监测或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
(四)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非法违法从事“小化工”生产、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
(五)“小化工”企业挂名“生物”“医药”“科技”“新材料”等,逃避安全监管的。利用废弃闲置厂房、仓库、校舍、民房、养殖场、饲料厂、偏远院落、临时建筑物等,无证无照从事“小化工”生产、储存的。
(六)未有效执行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七)未将承包、承租单位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建立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八)未对承包商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或者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商。
(九)生产经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十)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十一)未制定设备检维修、异常工况处置等制度规程,或者制度规程未有效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考核合格。
(十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三)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十四)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十六)危险化学品企业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出口、疏散通道。
三、奖励标准
对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一)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
(二)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三)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给予有功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四、举报途径
举报人可以向市安委办举报,也可向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举报。市安委办举报受理方式如下:
(一)24小时举报电话12345、0349-2286110;
(二)来信地址:朔州市民福东街67号。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隐患举报”。市安委办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市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朔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来源: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预防失联
麻烦大家关注一下
麦子的备用公众号
今日视频
需要跟拍加微:maizi258123
企业宣传片、开业活动、会议跟拍等拍摄、制作。
婚礼跟拍、婚礼摄像等。
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团队运营。
实体探店、店铺商家抖音、快手等视频拍摄、代运营等。
大家有需要的可以电联或扫码联系
(15110852299)
![]()
看朔州最近发生的事情
了解朔州最近资讯
反映民生问题
扫码进群⬇️
群满添加微信:
shuozhou3490349
编辑:小时(V:shuozhou3490349)
关注++转发++写留言,五连走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