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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荣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土地实施征收。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面积
1.地块一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新荣镇李大头窑村,具体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拟征收土地权属:新荣镇李大头窑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2.1467公顷(32.20亩)。
2.地块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西村乡谢家场村,具体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
拟征收土地权属:西村乡谢家场村。
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3.7851公顷(56.78亩)。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山西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新荣)370MW/1480MWh储能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区自然资源局将会同新荣镇人民政府、西村乡人民政府、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社保中心等部门和相关村委会,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苗木、建筑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有异议的,可以向区自然资源局、新荣镇人民政府或西村乡人民政府申请进行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6日。
特此公告
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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