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元年(1457年)三月,一位特殊的囚犯被带到午门外接受审讯。说他特殊,是因为此人的身份十分显赫,乃是当朝驸马。在六科十三道的弹劾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做出“当斩”的结论。不过,死刑并未执行,在被关押一段时间后,这位驸马就被释放了。那么问题来了,这位驸马到底犯了什么罪,为何差点被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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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为驸马
此人名叫薛桓,出生在一个武将之家,其父薛禄早年间追随朱棣起兵靖难,后负责北京城的营造事务,因功被封为阳武侯。薛禄历仕永乐、洪熙、宣德三朝,因战功卓著而备受皇帝们的信任。宣德五年(1430年),薛禄病死,被追封为鄞国公,谥号忠武。薛桓并非薛禄的嫡子,因此未能承袭爵位,不过他获得了另一项殊荣。
正统五年(1440年)四月,经过一番选拔后,薛禄被选为常德公主的驸马,因未熟悉礼节而进入国子监读书。常德公主是明宣宗朱瞻基的第三女,与明英宗朱祁镇是同母所生,身份非常尊贵。半年后,薛桓与常德公主成婚,明英宗赐予薛桓相关的诰命、冠服、仪仗等物,并且给予薛桓、常德长公主两千石的岁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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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屡犯国法
薛桓本就是公侯子弟,如今又成为当朝驸马、皇帝的姐夫,因此行事更加放纵,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正统十年(1445年)七月,薛桓与石璟(明宣宗长女顺德公主之夫)因“擅造违式座舡等器且隐藏无籍为家人”,遭到了六科十三道官员的弹劾。这一次,明英宗没有追究责任,只是说“姑识之,再犯不宥”。
之后的几年间,薛桓的行为有所收敛,不过到了景泰年间又出事了。景泰三年(1452年),他与驸马焦敬、石璟上书请求分用已故驸马井源的家人,而遭到兵科给事中谷茂的弹劾。景泰五年(1454年)十一月,薛桓招诱流民侵占民田,并且纵容牧民破坏百姓庄稼,遭到了巡抚、右副都御史邹来学的弹劾。对此, 景泰帝都没有处罚薛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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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差点被杀
天顺元年(1457年)三月,刚刚复辟不久的明英宗接见了自己的姐姐常德公主,当他得知薛桓所作所为后,立即派人将其逮捕,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那么薛桓到底犯了什么罪呢?原来,薛桓与侍婢私通,被常德公主得知后,两人发生了争执,“争语犯上”。常德公主十分生气,就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弟弟明英宗。
明英宗也想为姐姐出一口气,于是就组织了这场审判。虽然法司做出了“当斩”的结论,但是明英宗并不想杀薛桓。因此在被拘禁数日后,薛桓得到了释放。之后,薛桓还得到了相关任命,参与一些审讯宗室的活动。直到成化四年(1468年)十二月,薛桓才病死。明宪宗下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三年后,常德公主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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