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国务院第825号令《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正式落地实施,这标志着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迈入了有法可依、规范运行的新纪元。作为首部国家层面的专门行政法规,此令一出,便在社会各界引发了强烈反响,其核心在于直面民生痛点,为长期以来饱受诟病的执法乱象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
过去一段时间,基层执法领域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已成为法治政府建设道路上的绊脚石。部分执法人员将公权力异化为私工具,乱罚款、乱查封、趋利性执法等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出现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行为。这些做法不仅严重侵害了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撕裂了干群关系。此次条例的颁布,正是为了根治这些顽疾,从制度层面织密监督之网,让行政执法权不再任性。
条例的亮点在于构建了一套严密的监督体系,解决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根本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被赋予明确职责,对行政执法实施全流程监督。这种监督不再是走过场式的表面文章,而是动真格的制度约束。从执法主体的资格合法性,到执法程序的合规性,再到决定作出的公正性,每一个环节都被纳入视野。特别是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列为重点盯防对象,精准回应了社会关切,让监督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抓手。
![]()
让群众拍手称快的,是条例中展现出的“硬追责”决心。监督若没有牙齿,便形同虚设。新规明确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违规执法行为,不仅要督促纠正,更要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追责;对于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例,更将倒查领导责任。这种“权责对等、失责必究”的机制,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倒逼执法人员必须时刻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只有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彻底铲除执法乱象滋生的土壤。
对于广大市场主体而言,这部条例无异于一颗定心丸。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于法治保障。条例明令禁止过度干预和趋利性执法,为企业卸下了沉重的包袱,让经营者能够安心谋发展。同时,畅通的诉求沟通机制和问题线索渠道,也让群众在面对执法不公时有了说理的地方,不再投诉无门。这种制度设计,切实保障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体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精神。
![]()
从纸面到地面,关键在于执行。各地已纷纷行动起来,如陕西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前组织专题学习,剖析执法风险,展现了基层规范执法的积极姿态。这只是一个开始,要让条例真正发挥效力,必须坚持严查典型、公开曝光的原则。唯有将那些顶风作案、破坏社会稳定的害群之马揪出来,依法严惩,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彰显国家整治执法乱象的坚定决心。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随着第825号令的深入贯彻,行政执法必将迎来根本性的好转,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也将逐步变为现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