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是东北林海中世代生息的古老民族,其族源可追溯至元朝的“林木中百姓”,明朝时被泛称为“北山野人”,曾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直至库页岛的广阔区域,西至石勒喀河,东至乌苏里江,这片林海雪原是他们最初的故乡。
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黑龙江流域,烧杀掠夺,鄂伦春人拿起弓箭、猎刀与火枪反抗,甚至参与雅克萨之战守护故土。但随着沙俄扩张及晚清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签订,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故土被迫割让,鄂伦春人失去游猎场,大批民众被迫向南迁徙,最终在大小兴安岭扎下根,这一迁便是数百年,背井离乡的苦楚刻进民族记忆。
清朝时,鄂伦春族被分为“摩凌阿鄂伦春”与“雅发罕鄂伦春”——摩凌阿意为骑马者,编入八旗充当骑兵;雅发罕意为步行者,是散居山林的猎户,由布特哈总管衙门管辖,后又划分为库玛尔、毕拉尔、阿里、多布库尔、托河五路。这种管理既保留民族特色,也强化了边疆守卫功能。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的血腥统治让鄂伦春族面临危机,许多子弟加入东北抗日联军,用鲜血保卫祖国与民族生存。1945年解放后,鄂伦春族迎来新生: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1958年国家投资建房,猎民结束漂泊游猎生活定居;1996年自治旗全面禁猎,鄂伦春人从“马背上的民族”转向发展现代农业、工业与旅游业,如今家家户户有洗衣机、彩电甚至电脑,生活与其他民族逐渐融合,民族记忆却从未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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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的文化始终扎根山林:穿狍皮缝制的“苏恩”大衣,用16只狍腿皮做“其克密”短靴,保暖轻便;桦皮制品是民族特色,从碗、桶到针线盒、烟盒均由桦树皮制作,甚至能造桦皮船,这种技艺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他们能歌善舞,民歌节奏明快,内容多歌颂自然、叙述狩猎或反抗斗争;每年6月18日的篝火节是传统节日,白天有赛马、射击、摔跤等比赛,晚上围篝火跳舞,熊舞、野牛搏斗舞再现狩猎场景,转圈舞传递欢乐,假面舞承载宗教记忆。
即便历经迁徙、战争与生活巨变,鄂伦春人始终守住根脉:住斜人柱、穿狍皮袄、唱赞达仁、敬山神,做人有骨气,做事有底线。他们是森林的儿女,更是北方边疆最坚韧的守护者——这种风骨不在顺境安逸,而在历经磨难依然挺直腰杆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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