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14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发布了多张罚单,剑指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项目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并购贷款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行为,该分行被罚款115万元。此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罚。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张鑫,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行长王佶,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行长吴姚陵阳,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姜堰支行行长李伟,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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