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的“金条”“银行存单”是网购的,“高官父亲”“模特母亲”是找人演的,豪车、别墅是租的,“新娘”实际上仍在婚姻存续状态……
2月14日,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北小伙被骗婚案”有了最新进展。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当事小伙申某某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2月8日,该案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新娘”尹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尹某某违法所得89140元,发还给被害人申某某。同时,申某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上诉也被二审法院驳回,此前一审法院对申某某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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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是情人节,在今天这个日子领到对“假新娘”的二审判决书,申某某感到有些无奈,“在这件事后我也谈过一个新女友,但还是因为我陷于这个案件中分手,我目前仍是单身,经历过这些事后,现在虽然很难去相信爱情,但我也一直憧憬真正的爱情,保有对幸福生活的期盼。”
据记者获取到的该案二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尹某某上诉称,其与丈夫崔某婚姻名存实亡,与申某某自由恋爱,将彩礼部分款项用于与申某某共同生活,符合习俗,不属于诈骗,系感情矛盾导致经济纠纷。
尹某某还认为,申某某在与其谈婚论嫁中主动赠与1.9万余元的钻戒,不属于其诈骗。其收到14.8万的彩礼后还返还了2万元改口费,且部分用于婚礼支出,后又陆续退还申某某7.8万余元,其行为系婚恋中过错而非犯罪。认为法院对其量刑过重。辩护人还提出,申某某未主动核实尹某某身份,双方均有过失。
2025年11月17日庭审现场,法官询问尹某某是否认罪,是否愿意退赃以争取被害人谅解,她曾表示:“不需要谅解,也不会退赃。”
一审中,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化名尹某迪,通过互联网结识多名男性发展成为恋爱关系,并在交往过程中捏造自己是1994年出生,从事美容行业,家境优渥的富家女形象,后以怀孕为由索取打胎费用,如索取不到钱财,迅速结束该段关系,转移目标。
本案中尹某某与申某某也是通过同样的方式结识。尹某某在与申某某交往中,购买虚假怀孕单向申某某索要钱财,后申某某想与其结婚,尹某某又请人扮演自己的父母与申某某及申家父母见面,在申某某欲与其分手时,尹某某找到情感主播金某从中协调劝和,虚构尹某某父母已在武汉为二人买房还会陪嫁大量财物,让婚礼能够顺利进行。
法院认为,尹某某通过恋爱与婚礼获取财物,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尹某某隐瞒已婚事实,虚构单身身份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通过购买假怀孕单,雇请假父母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后,骗取巨额财物,其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犯罪要件,被告人尹某某构成诈骗罪。
一审判决后尹某某上诉,称她与前夫崔某某婚姻名存实亡,与申某某是自由恋爱不构成诈骗;申某某主动赠予价值19839元钻戒,不该算在诈骗金额中,量刑过重。
随州中院认为,尹某某诈骗的故意和行为明显,钻戒属于诈骗得来的财物;一审判决4年6个月,属于在量刑幅度内低档量刑。随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澎湃新闻、扬子晚报
编辑:聂凯露
校对:何山
复审:程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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