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16号),明确了2026年至2030年期间针对油气勘探开发及天然气进口环节的多项税收减免措施。
根据财政部网站披露的通知全文,此次优惠政策主要涵盖三大方面:
一是针对海洋油气自营勘探开发项目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对国内无法生产或性能不达标、且直接用于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及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
二是针对海洋油气中外合作勘探开发项目(含1994年12月31日前获批的对外合作"老项目"),符合条件的进口设备及相关物资同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力度较自营项目进一步加大。
三是在天然气进口利用方面,对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建设的跨境天然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项目,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准的相关扩建项目所接收的进口天然气,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2014年底前签订的长贸气合同项下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比例为70%;其他天然气在进口价格高于参考基准值时,按价格倒挂比例的80%予以返还,以季度为计算周期。
通知同时明确,上述免税进口商品清单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并联合印发,具体管理办法亦将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后续出台。
该通知于2026年2月13日签发,有效期覆盖整个"十五五"时期,即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通知开篇指出,出台上述政策旨在"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支持天然气进口利用"。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基于第三方数据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